要债打人什么后果
关于要债打人的后果可以按照治安管理条例来进行拘留处理,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的,还可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对于要债的行为,应当基于合法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关于要债打人什么后果?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要债过程中辱骂他人,还把另外一个无辜人给打了,实在是不理智之举。5月11日,当事人徐女士在讨要债务过程中,打了另外人一巴掌,结果是该要的钱没有要来,自己却因触犯了法律被拘留5天。
5月11日上午9时许,正在值班的爱民公安分局治安巡防队三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爱民区向阳街第二转盘道有人报警称被打。
值班民警田耕、王晓龙立即赶到现场,将当事人双方带回调查。经了解,市民李某某从张某手里买了7套防盗门,当时李某某对张某说,现在正赶上“十一”假期银行休息,无法取钱 ,等到10月4日左右到银行取完钱再给你。
但之后张某多次上门催要,此时的李某却变了卦,一直说手头自己没有钱。5月11日早晨,张某与妻子徐某一起到李某经营的商店去要钱,李某仍称没有钱给。徐某认为张某是有意耍赖,就大骂李某。此时从李某店内走出来一名女子,女子手拿一把铁铲子,指责骂人的徐某。要不来钱,本来很气愤的徐某此时失去了理智,抬手给了女子一耳光。女子随即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调取录像,监控显示,徐某用手打了王某一下。徐某本人对此供认不讳。打人犯法,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天。
可以处拘留,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的可以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度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知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道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内害残疾人、孕妇、不容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需要明确的是,债权人是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处理的,但相关情况的认定是基于合法的程序进行处理的,如果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进行要债,那么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可以起诉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