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房租房东有权扣押东西吗
一般来说,房东扣留你的东西,如果是因为你拖欠房租的话,是不合法的。因为我国法律对留置权的规定,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要想留置的话,必须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那么你欠房东房租和房东扣留你的东西之间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所以房东如果是基于拖欠房租扣留你的东西,是于法无据的。如果你和房东之间还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如你委托房东帮你修理某样东西,而你没有给付修理费的话,房东是有权将东西扣留的。
如果房东扣留你的东西是合法的,那么房东有权占有这些东西。如果你未经占有者的许可占有这些东西,而你是财产的所有人,那么你就是违法的。第一个层面是违反民法。数额较大的,可以构成盗窃罪。
欠房租房东有权扣押东西吗
刘先生将其自有物业出租于杨某,双方于2013年9月15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3年9月15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止。合同签订后,刘先生按照合同之约定向杨某交付了物业,杨某刚开始时准时缴纳租金,但于2020年1月起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了租金至今,经刘先生多次催促后杨某仍未缴纳租金。刘先生存疑:如杨某持续拖欠租金,刘先生是否有权扣押其财物呢?
大鹏律师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之规定,虽承租人的财物是放在出租方内,但并不代表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财物处于已经合法占有的状态,因此不符合前述关于留置权的法律规定。
除了商事留置外,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债权人才享有留置权。而法律并未赋予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享有留置权。故,尽管承租人拖欠租金,但是出租人是没有权利扣留其财物。建议刘先生在催促杨某支付租金后仍未果的,可按照合同关于逾期支付租金之约定,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物业,采取诉讼途径追讨租金。
欠房租房东有权扣押东西吗?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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