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几天开始抓人拘留
很多朋友问,林律师,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已经转移到配偶、儿女名下,拒不偿还拖欠债务,我可以申请拘留吗?
可以,强制执行立案后,最快一周内可以向法官申请拘留被执行人。那怎么申请?
没钱?无一次履行能力,也要有还款态度和诚意。
很多负债者,收到法院传票后,如实向法院讲明现实情况、如实申报财产,执行法官也会积极帮助做通申请人的工作,在减免利息、延长履行时间等方面都会不辞辛苦的“穿针引线”。
但是,总有一些负债者,抱着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的心态。那么,收到报告财产令后,拒不报告财产就能成为拘留的第一个也是最快的理由。
如上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拘留你绝对没商量。
申请人如何知道,对方是否报告财产?
一般,法官在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后,综合各方面因素,也不会立即采取拘留措施。
但是对于长期拖欠债务,又态度嚣张的被执行人。申请人第一步需要知道,他们到底是否报告财产了吗?
那么,如何申请查阅报告财产情况呢?我推荐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上线的“智慧执行app(当事人公众端)”提出申请,系统全程留痕。如果执行法官不能及时回复,那么上级人民法院会通过指挥系统进行督办。相比之下,比你邮递给执行法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那么,被执行人怎么才算正确报告个人财产?
很多被执行人很委屈,自己确实生活困难,也暂时无一次履行债务的能力,为什么还要拘留自己?法律这么没温度、没人情吗?
其实,他们就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不要讲说我不懂法律,理解不了这么多制度。那么,法院传唤你过来,你为什么不按照程序的要求走呢?下图,就是需要报告财产的范围:
无强制,非执行!
拘留,是给拒不履行债务的“老赖”准备的措施。现实中,申请执行人要区分确实无能力履行的那些债务人,不要滥用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的权利,很容易激起他们的逆反心理。
实践中,经常出现判决、裁定生效后,义务人有收入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以各种理由推脱和拒绝归还,此时,权利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受理后会向被申请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申报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同时对被申请人进行财产调查,并告知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义务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甚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项规定,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胜诉权益,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拘留15日以示惩戒。
另外,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法院还可以启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已查封房产等的拍卖处置程序,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且失信被执行人在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特定行业的任职资格、特定行业的准入资格、荣誉和授信、特殊市场交易、有关消费、出入境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同时,《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提醒
在此,律师提醒:“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业无信不兴”,而有些被执行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成为破坏法治、蔑视法律的失信被执行人,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法律面前,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法律的效力和权威不容亵渎,无论你藏身何处,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强制执行几天开始抓人拘留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1)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2)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3)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4)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 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当公民做出了违法行为后,也是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那么司法机关也会根据涉案的具体情节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来确定处罚力度,当法院的判决书下达后,也是会立即进行处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履行判决的决定,当事人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强制执行几天开始抓人拘留”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