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婚姻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家家都有,也都能在事后一笑而过,唯独原则性的错误,是无法翻篇的。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般而言,离婚有2种途径:
途径1:自愿离婚,只需要带着相关证件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这个程序既简单又便捷,非常容易离婚,但有一个前提,就是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非真实因素所作出的离婚,为无效。
途径2:诉讼离婚,指的就是有一方想离婚,另一方拒绝离婚的夫妻,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走诉讼离婚的话主要包括一下两步: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双方分居两年的证明,需要什么?
• 1.一方在外地长期居住的证明,比如租赁合同
• 2.双方签订过分居协议,没有的,需要对方口头承认分居
• 3.第三者的证明,亲戚朋友有愿意当人证,并出面辅佐办理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关于起诉离婚婚内财产的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即属于夫妻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购房,购房合同与房产证上均有夫妻的名字,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起诉离婚子女问题判决标准如下: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的来说离婚,多少都会对个人产生伤害,只是每个人轻重不同,但也不要在离婚后过于消极,想着之前的婚姻很失败,以后我再也跟幸福无缘,不是这样的,要改善心态,你只有把心态调整好了,才能理智的规划未来。切记,千万不要在离婚后,立马就寻找下一位伴侣,那样反而会重蹈覆辙,要在离婚后多反思自己上一段婚姻的不足,以后该怎么做,避免同样的错误犯两次,只有不断的反省,自我改进,才能让自己变得强大,优秀。
以上是林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如果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您可以在我们的官方平台进行提问,简单叙述自己所面临的问题,上百名专业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