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国家征用赔偿
土地被国家征用赔偿
答:国家之大,各个地区的差别也很大,国家征收农民的承包土地,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决定发放补助款的,所以,国家只制定了一个补助标准率,这个标准率是,你本地三年内,粮田亩产值的平均值,有当地政府来制定,国家征地款政策。
比喻:你们当地三年内,在丰收和减产的情况下,每亩土地总产量除以三,再乘于当年的粮食价格,得出了平均亩产值,再乘于合同剩余年限,就得岀了国家征收农民每亩土地的补助金额。
因此,国家征农民承包土地的补助标准,是有国家制定的补助标准率,再有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给你,进行征地补偿的,全国不是统一的,我见意你咨询一下当地政府为准。
(原创于202O年12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农民承包经营和使用的土地,必须给农民适当补贴。补偿办法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拆迁安置补偿;青苗、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树木补偿。
补偿标准: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按征收土地面积三年平均产值的6倍——10倍补偿;
②拆迁安置补偿:按征收土地面积三年平均产值6倍——10倍补偿,最高补偿至30倍;
③青苗、地面附着物、建筑物、树木补偿:依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值多少钱,补多少钱。如果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可以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做为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要注意什么呢?土地征用,是依法征用,最好被征用土地农民共同聘请律师,协调处理征收补偿事宜。不能盲目地狮子大开口,土地征收补偿是有补偿标准的。应该走法律程序,对补偿结果存在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另外,农民要了解自己被征用土地面积,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做到心中有算。村委会应该在公示栏,对征收土地补偿事务进行公示、公开、公告。@三农 @号 @农友会 @三农频道 @
谁开垦的谁耕种,真要补偿有说法
农民开荒的土地当然是归自己了。以我先前住过的那个村为例,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全村70%以上的家庭都或多或少地有开荒地,最多的开荒地有六、七十亩。
以前缴纳农业税的时候,镇财政所曾到村里打地,计算农业纳税面积。而大多数人家能少报就少报了,为的是少交农业税。谁知减免了农业税以后,国家给粮食补贴,是按原来的缴税面积给的。所以原来隐瞒没报的开荒地,都没拿到粮食补贴,但土地仍为开荒者所种植。
去年,国家在我们那里建了一座水利发电站,修防洪堤坝时占用了很多耕地。因河岸边不是沟塘就是荒沙滩,所以大多都是农民自己的开荒地,不在国家确认的土地面积之内。在进行补偿时,镇政府和村里以所占耕地是“五荒地”为由,将补偿款分做三份,镇里截留1/3、村里截留1/3、个人也只拿到了1/3。尽管农民有意见,但那毕竟是开荒地,土地是国家的,所以只能如此了。
在我们这里,凡是靠山、靠河岸、靠荒原近的村屯,大都有开荒地,基本上都是谁开荒谁耕种。但能被国家征用,那种情况真是少之又少的了。
什么是土地征用,征用的农村土地补偿主要有哪些?
谢邀请!
在未回答问题之前,重点讲明土地的重要性和关键性,及国策的指定性。
一、土地是国家和人类的命脉,如果某某人说不希要土地,说这样的话就不属乎人类。不管是人类,只要是地球上生存的人、畜及植物都离不开土地的。土地是万物生存之所,更能生产全人类的资源。
二、从八二年土地分配到农民手中,九五年土地以确权三十到农户。二0一五年实施土地确权三十年不变,各农户以发土地确权证。
在近些年,土地落实确权到农户手中,又形成了一种难题,如:修路、建立公共场所、移民等,许多方面希要土地资源。国家对土资源作出了许多方面调整,可出租转让征用等。其中又分别了土地是受农田还是荒山,又讲明是祖上传承的宅基地,是受那个条款或是那个类型的。如果征用农村土地,应有补偿,如:农田,国家政策三十年内的。山场,青苗费及占用面积,都要按国家程序或和农户商量等。其次,如果是老宅基地,哪肯定是按平方计算。
以上回答,是按我们当地农村现实说的。至于其它地方我不管说。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新的《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征地补偿费用作出了一些调整,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土地不再按土地年产值一定倍数补偿,而是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增值空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新法生效后,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会比土地年产值的倍数补偿相对较高,对于被征收人更为有利。(京平~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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