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高利贷报警有用吗
民间高利贷报警有用吗
可以举报
另:很多人说19年10月21后才算犯罪,其实不然,只要“超36%”就是高利贷,法院不支持超出的部分,一般“超24%”就危险了。而且你能举证他“多次”,“多人”放款,就不是单纯“高利贷”,而是“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罪”扰乱金融秩序。
被“高利贷”逼太狠,建议走法律程序,虽说本金肯定要还的,但是他违法在前,从你给他的第一笔钱开始(无论什么费用,提供凭证)法院都算作本金,如果所有支付给对方的钱完全可以冲抵本金,你就可以一分不用还后面高利贷索取的“利息”。
如果有的高利贷讲义气,感觉你的确没钱做生意亏了,他们会主动停掉利息。这时,你给自己争取较长些时间,分期还还掉。(做人相互的,他好说话你也配合,社会太平。)
所以欠帐怕是没用的,正面应对,该协商协商,该上法院就法院,多进进法院也是长见识,出来个个都是“实战律师”。(债务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不会坐牢,别怕勇敢面对吧)
我觉得你应该还钱,你这是什么行为,借钱你自愿借的,用完了说别人利息高,利息高你为什么要去借呢,你这就是人品有问题,我给你举个例子,你现在缺十万可以去做一个赚一百万的生意,你没有十万块钱,你就赚不了这一百万,你去借钱利率低的你借不到你才会去选择拿利息高的,(假如承诺自愿给人家五万利息,那你成功了就是还能赚95万)那么结果是什么,如果你赚到一百万你该把利息给人家付了。你赚不到呢?赚不到你也要兑现你的承诺啊,兑现不了就是耍无赖啊,反嘴再去告人家,说人家是高利贷,你这不是人品有问题吗,兑现不了为什么要去借?有些问题我们值得理智的去思考,双方自愿是前提,如果被强迫那不是高利贷那叫敲砸勒索。
如果你借钱是别人强迫你的,那放给你钱的人一定是违法的,这种事情要抗争到底。反之借钱的时候无论你碰到什么困难,只要你是自愿的,当时的借款利息无论多高都是提前给你讲清楚的,那你现在说别人高利贷一定是你人品有问题,法律保护的是年利率百分之24没错,你借的高了说明你自己不行,没有拿到低利率的资格,信用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供给与需求,你缺钱走投无路别人帮了你(当然这个帮是有代价的,感情因素除外,所有的帮助大多都是要付利息的,这点不难理解吧)帮了你的人你还要去反手掏别人,我觉得这种人不值得可怜!
我觉得高利贷的事情我们应该理智的去看待,我一直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去拿这个钱,证明你真的需要,只要你是成年人,在别人不使用套路的情况下,别人把钱借给你利率提前给你讲好,无论多高利率只要双方认可,你到期就应该去还钱,否则就是你在耍无赖!
应该说没有用……借钱,必须是要还的……你可以按国家规定的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计算利息还利息,至于本金,你一分钱都不能少的必须归还……别在借钱和还钱方面,用所谓的“道德”去绑架,让你借钱不还,还满嘴有理……其实,你已经是老赖了,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不讲信用和诚信的人……即使是高利贷,那么借钱的本金你必须还吧,按民间借贷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你必须给吧……不要拿个遮羞布就可以遮住你不想还钱的嘴脸……那样肯定是不可以的。
明确的回答你,报警不能免除利息。
在我国公安、检察、法院统称司法机关,三个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简单来说,三机关的分工是这样的,公安机关主要针对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处理、侦查,检察机关主要针对刑事案件的起诉而法院则是对各类案件的审判。(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
高利贷因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受到国家的打击。
因高利贷被非法逼债报警后警方会根据具体的案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则进行立案,如果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则告知借款人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换言之,公安机关处理的是因高利贷所引起的刑事案件,如果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标准则定非法经营罪,如果是出借人在收贷的过程中使用暴力催收,侵犯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则按照具体案件的立案标准进行立案。
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但因其利率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的利率,故不受法律保护。
该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也不能免除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
综上所述,借了高利贷之后被非法逼债报警不能够免除利息。
民间借贷约定利息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并不是约定的所有利息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向私人借高利贷,约定的利息超过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是职业放贷人,约定的借款合同无效。
高利贷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了年利率36%的,就属于高利借贷。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即使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其支付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利息,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高额利息的,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高利贷利息=借款数额*利率*期限。举个例子:月利5分的高利贷,借款金额20万元,一个月的利息就有200000*5%*1=10000元。
职业放贷合同无效
正常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与以放贷为职业的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无效。出借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提供借款服务,以赚取高额的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和经营目的,属于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其订立的借款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职业放贷行为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严重的话,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结语:向私人借高利贷,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利息可以不还,未超过的部分仍然需要偿还,未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金额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出借人是职业借贷人的,约定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是为了缓解日常生活、生产的急需,不管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该诚实守信,遵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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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都不还钱,甚至不给利息,是你的亲朋好友同事?人家仁慈,体谅你的难处,你反而恩将仇报反诬别人想把别人打成黑社会?你以为法院你家开的,你良心不会痛吗?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虚构事实,隐藏资产,转移财务即构成诈骗罪,钱要还,牢得坐。
这里要分,如果是纯高利贷,那么报警用处不大,因为属于民事纠纷,警察也会让你们协商,超过36%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
但是但是但是,如果牵扯到套路贷,那么报警有用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软暴力/暴力催收证据,银行流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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