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三者险赔偿吗
无证驾驶三者险赔偿吗
无证驾驶,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是属于第三责责任险责任免除,第三责任险是不进行赔偿的
无证驾驶导致交通事故车险无赔偿责任,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但交强险可以代赔。
车险中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两种,商业险自然是商业行为车辆和公司之间是买服务和卖服务的关系,商业车险承保的车辆和理赔事故的底线有明文规定,具体为:
车辆合法登记上牌并且能查询到车辆无违法信息
车辆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包括两年免检换标,超时脱保
导致事故不是主观原因(故意撞车骗保和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
导致事故的原因不是因为恶性违章行为(酒驾、毒驾、严重超速等)
满足1和2的车辆符合保障标准,满足3和4的事故符合理赔标准,违反其中一条均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视为自动保障,其次车辆非法营运期间也视为自动脱保。
无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法】第七章低99条属于违法行为,所以保险公司会拒保而且驾驶人需要接受2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需拘留或拘役。
不过商业险虽然会拒保但交强险还有可能申请代赔,如事实没有赔偿能力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适当比例赔付,但赔付之后保留追偿的权利。简单的理解就是先帮着垫上之后开始监控肇事人,一旦有经济能力会第一时间要求还款。(交强险赔偿额度如下)
目前针对交通事故的判罚已经做到了非常人性化,对于造成严重事故的肇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造成严重后果但仍有固定资产的话可以进行拍卖,曾经所谓的最后一套房产的保留貌似也可以强制执行,租房客这么多已经没有必要“伪人性化”了。
所以无证驾驶真的导致了大事故如交强险代赔额度不足或不予批复,完全可以卖车卖房处理事故,最终仍不够的话也就不了了之了,供参考。
依我之见一一对于“交通肇事中无证驾驶”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的“商业保险”公司依法依理是可以不予赔偿的。
为什么”交强险”因机动车无证驾驶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必须赔付,而机动车商业险依法依理可以不赔呢?
我们知道我国的机动车”交强险”与”商业险”之区别就在于”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主购买的针对第三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的损失,以及重大损害要求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赔额度内强制赔付的国家保险制度及险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不是机动车投保人和第三者”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害,投保的保险公司都必须对该机动车对第三人造成的意外或过失伤害承担”交强险”的赔付责任。就如本案例所述无论是投保的机动车主驾驶车辆,还是无证的本案交通肇事者,一只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害,投保的”交强险”公司都依法在其所投”交强险”的份额内予以赔付。不足部分再在机动车主所投第三者商业险的比例份额內赔付。
那么,本案例中的”肇事者系无证驾驶”,商业保险公司为什么可以不赔吗?
依我之见一一本案例中的商业保险公司对于”无证驾驶”造成的第三人人身损害依法是没有赔付的法律责任的。因为商业保险的合同条款明文规定的该商业保险的”投保人”是该机动车主,针对的是符合投保条件的丶”有合法驾驶证照的机动车主”的投保人因驾驶该投保车辆过失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的才会给予赔偿,而非其他人的违法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行为。
而根据商业保险合同条款,依法依理”交通肇事无证驾驶致人损害”而非投保的机动车车主驾驶该机动车,商业保险公司怎么可能对于非投保之人(无证驾驶人)造成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给予赔偿呢?
简而言之,商业险保险公司只会针对交了保费有证照的车主的驾驶损害行为进行赔付,而对于与商业保险公司无丝毫关系的“无证驾驶者”的行为损害依法依理是不应赔付。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付没有话说,但是商业第三者险赔付就悬了。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无证驾驶三者险赔偿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