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书反悔
人民调解协议书反悔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再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该调解协议经过法院确认有效后,则当事人不能再就原纠纷向法院起诉。 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 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协议是可以反悔的,但是要有合理的要求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
应符合以下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3、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但是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这是有强制执行力的,一旦签收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
扩展资料
普通第三人的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反悔后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仲裁机构达成的调解协议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或者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此时需要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申请撤销,或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无效的调解协议或者被撤销的调解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调解协议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参考资料:
1、经法院主持达成了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后,该调解书一经签收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如不按照协议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调解书强制执行。在调解书签收前是可以反悔的。2.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但是如果调解协议上没有审判人员、书记员的签名或者盖章,也没有法院章,仅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双方达成了这个调解协议,而后本案是撤诉了。那么这个调解协议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时就已经生效了。只不过这个调解协议不像调解书那样具有强制执行力。
如果此时一方反悔,另一方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因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下签订的这个调解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既是合同就要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9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上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由于调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因而在一般情况下都能得到自觉执行。但是,也有一些当事人出于自私的动机,借故拖延,不履行协议的;还有的当事人由于上还没有想通,事后又反悔的;或者是当事人无理取闹,故意不履行协议等等。对于上述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6条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告进行调解;在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如果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反悔而不予履行的,调解人员应当耐心说服教育,经教育后当事人仍不执行调解协议的,应允许或告诉当事人向基层人民政府申请调解处理或者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两种情况可以反悔,即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未经法院司法确认的可以反悔;经过法院调解,法院调解书未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可以反悔。
否则,不可反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要求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经法院确认后不可以反悔。一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调解书未送达双方前,一方或双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进行判决。一旦双方当事人都签收了调解书,不可以反悔。一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调解书确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
反悔可起诉。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鹪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见,人民调解协议的拘束力是比较差的,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对调解协议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起诉。
我朋友半年前下雨天开车转弯的时候和一个电瓶车撞了,没什么事,人也没倒,就是电瓶车壳子坏了点。警察也来处理了,最后是我朋友现金赔偿800元不走保险了解事故,也写了800元赔偿后再无纠纷。结果上两天我朋友接到一个电话,说是被他半年前撞的那个人,说他现在腿疼上不了班了去医院检查了说是上次撞的遗留的伤复发了,找我朋友报销医药费赔偿误工费什么的,我朋友还紧张的不行问我们怎么办,我直接一句话,再打你电话,你就说:你报警处理也好,或者法院起诉也行,请你以后不要再私自给我打电话了,我也不会再接了,如果你报警警察给我来电话让我去处理,我会去,如果你要法院处理,建议你先找个律师再去做一下伤残鉴定,法院判决我赔偿100万我照给。再见!
后来又给我朋友打电话,我朋友按照我的话7过了一遍,对方就说那他起诉。
我在想,他起诉有啥用?当初自己提出要800元还不肯去医院,最后钱也收了也写了调解书并注明了收钱后再发生任何人和我朋友无关了,又不是有失公平的,又不是逼着他写的,要带他去医院也不去就是要钱,我现在都直接怀疑是碰瓷的。
现在弄的我朋友一天到晚提醒吊胆的,我就劝他,要么对方过来敲诈你一下,能弄到就弄,弄不到也就算了,要么对方真的去起诉,你认真应诉就行,真打官司也不一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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