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10天算旷工
行政拘留10天算旷工
律师解答: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三大类情况:
1.用人单位的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2.双方协议可以解除。3.单方面强制性解除(①在试用期内达不到适用条件的,②劳动者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③劳动者被处于刑事犯罪)。
本案中,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为员工被行政拘留了十五天,如果单位以这种理由解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的行为,不可以以这种理由解除。
为什么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难道在警告我什么?
好吧,既然邀请了,我就回答一下。(谁叫我想回答呢!)
既然是文化领域的创作者,根据平台的规则,我也不能离开文化这个领域 – 这是卖关子,其实以下说的是我的心里话:
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要思考的东西也有很多。这么多“闲暇”时间,首先还是欣赏和诵背古诗文吧。
我说这个话,是因为我时常在后悔 – 自己很多年都没有珍惜时间,经常让自己“休息休息”,“轻松轻松”,其实现在想来,自己并没有得到多少的轻松和休息 – 真正的轻松和休息,是收获之后的短暂停留和体会,而不是刻意让自己啥也不做。
我本身就喜好中国古文化和汉语言文学,既然有10天的时间可以集中精力、心无旁骛的去沉溺其中,何乐而不为呢?有的时候读到一些古诗文和了解他们背后的故事,不禁唏嘘赞叹不已 – 中国的古文化和汉语言文学是美中至美,相信很多爱好者有这种感受。
– “颜如玉”、“黄金屋”,并非浪得虚名!
我至今所接触和记背的古诗文还是太少太少,为了生计,通常有大段大段的时间没法顾及他们,现在想来,又是有几十天没有拾起来了。但这一切都是借口 –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 我就是不太能挤时间,在这一点上我需要承认错误,改正缺点。
10天的时间,真的应该好好利用,把一件坏事变成好事!
或者思考一下今后的路该怎么走,也许是人生的一次转折 – 新的历程的开始!
(可能有点答非所问,算是写给自己的鞭策吧!只是我知道:这10天,教育和手续是肯定有的,但主要是你自己的空余时间)
治安拘留十天,限制人生自由时,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提出代替本人向公司请假申请,由公安部门或派出所代替去公司请假说明情况,至于算不算旷工是由公司决定的,要看你平时在公司上班的表现,如果你对公司很敬业有很好的表现,公司可能还会给留着位置,开你工资,但开工资这种机率很低,很少有人为你的违法犯罪买单,如果你平时对公司没很好的表现,公司可能不会给你留下工作岗位等你,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守法律的底线,不要随便去触犯法律底线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行政拘留十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生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1日。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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