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2年不付款法院咋办
被执行人2年不付款法院咋办
强制执行没能拿到钱在当下很正常,很多债务人会提前把财产转移和藏匿,强制执行了查不到名下财产,这就是当下的正常现象。
债务人跑路,失联,转移财产,且有还款能力的,如债权人碰到以上情况,可以私信我,专业处理债务问题。
从法律上来说,有三种可能:1、法院判决书下来后,在一定时间内对方还可以提起上诉,这时不还钱是正常的,是法律允许的,中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2、判决生效后,被告如果仍拒不还钱,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法院有多种制裁老赖的方法,相信他会还的,除非法院不作为。3、如果被告仍不还钱,根据数额和情节,对方就有可能触犯刑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从人之常情上来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做到仁至义尽,先礼后兵。当然,如果钱不多的话,钱不要了,以后他走他的阳关道,你走你的独木桥,从此不再来往,用这些钱认清一个人也值了,犯不着跟他生气。
劳动者讨薪,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一直存在的问题,刑法对此也专门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总体来说,从行政管理、刑事追诉等多维度尽量保护劳动者权益,但起效甚微。
你的遭遇不是唯一,是千千万万劳动者的真实写照。虽律师以风险代理方式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多少有违规之处,但无疑是在你孤立无援时帮了你一把,应该感谢律师的付出。收了你3000元的代理费,帮你打赢了官司也帮你申请了执行,这费用,勉强弥补律师的工作成本,再要求退,不合理、不仗义,倒有过河拆桥之嫌。
切莫转移了主要矛盾。你的问题还是单位不履行判决,不支付劳动报酬,别把枪头掉转对准帮你的律师。至于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你可再去工商局查查股东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如未履行,可起诉公司股东;公司与股东之间财产有混同,如有,可起诉股东;公司是否转移了资产,如有,可提起撤销之诉;法院立案执行后是否怠于履行职责导致无法执行,如有,可申请国家赔偿。
遇到问题,总要想办法解决。劳动者一直都处于弱势地位,但愿你的权益能够早日得到保障。
人们一直都说官司难打,欠款难要,其实官司赢不难,难在执行到位。现实生活中相信有很多有类似经历的朋友,对法院的工作简直完全不信任,甚至怀疑存在大量猫腻,就是因为这些官司到了强制执行根本执行不到位,法院执行不到钱,却看着欠款人日子过得无比逍遥。确实令人心生气愤。
1.法院已经执行两年了,我想正常情况下,执行案件可能已经被程序终结了,因为一般案件执行期限是六个月,没有房产车辆等财产需要拍卖处理的,基本上不会有一个执行法官愿意把一个案子挂两年不处理的。
2.既然两年都没执行到位,有可能欠款人确实没钱,名下无可够执行的财产,没有房子,车辆,股票证券,公司股权,银行存款,现在有些法院已经可以查到公积金账户,保险理财产品等。没有了这些可够执行的财产,那只能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列入老赖黑名单了。
3.如果题主发现了欠款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那么可以重新向执行法官要求恢复执行,提供相应的线索,让法院再去替你查。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破解执行难,怎么能让百姓群众在执行中无法得到实际履行。
4.如果被执行人是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的,那就可以以拒执罪判他刑,现在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紧,拒执入刑。
5.最后,不管被执行人是有钱还是没钱,是真老赖还是假装穷,题主赶紧不断地向执行法官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
以上。
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说没有钱,第一种最糟糕的情况就是等,只有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以申请法院继续执行。
第二种情况,法院也有案例,就是被执行人的房子会被拍卖,还清债务。
案例回顾:
孙某驾车在一处人行横道上碰撞了过马路的邹某,造成60多岁的邹某受伤住院,交警认定,孙某负全责。之后,邹某两次提起诉讼,要求孙某支付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
经历了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判决孙某赔付50多万元。邹某依法申请立案执行后,孙某有住房一套,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法院公告告知孙某自行腾出住房,但其仍然不予配合,于是法院执行人员在公证处的公证下依法强制腾退孙某的住房,并加贴封条。
法院启动拍卖程序,将房屋拍卖了70多万元,随后法院从差额款中预留20万元作为保障被执行人孙某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款项支付给了邹某。
法院出于维稳考虑,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处理非常慎重,但也导致执行案件有可能处于停滞状态,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不能及时收回,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强烈。
很多债务人住着豪华宽敞的大房子,却不偿还债务,以唯一住房,叫嚣法院执行。更有一些债务人对外大量举债后,在知道将被诉讼或已经诉讼后出售自己的其他房屋,但在执行时其又以“仅有一套房屋”为由抗辩法院执行。
法律条文:
但从2015年5月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一套住房也是可以执行的,国家只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并非房屋所有权,不能把被执行人的社会保障义务转嫁给申请执行人来承担,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执行。
只要申请过就没有问题。超过期限没有申请的,法院可能不会再受理了。
在法院强制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支付能力,可由法院将其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如果仍无法执行的,可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由法院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被执行人2年不付款法院咋办“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