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职业病的四个条件
界定职业病的四个条件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中国古代医籍中已提到有关职业病的内容。古罗马的老普林尼记述了奴工用猪膀胱预防熔矿烟气的办法,瑞士医生帕拉切尔苏斯提出铸造及熔炼中的劳动卫生问题,G.阿格里科拉报告矿工中呼吸病多发,B.拉马齐尼所著《论工匠的疾病》一书,详细分析和记载了多种生产有害因素与职业病的关系。随着大工业生产及自然科学发展,职业性疾病越来越多。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如现代白领阶层长时间伏案工作而引发的颈椎病,肩周炎,痔疮等慢性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中国中央卫生部从1972年首次公布职业病14种,至1987年公布的规定职业病名单列有:职业中毒51种;尘肺12种;物理因素职业病6种;职业性传染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7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疾病2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7种,共计99种。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从职业病诊断到工伤认定。
1、先到地区指定的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具体可以到职业病防治院咨询。职业病的诊断不是单纯看你听力损失了多少,还要看你的工作环境的噪音情况,你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史等,这些都需要企业配合才能进行。
2、确诊为职业病后,企业没有异议的,进入下个程序;企业对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还要做职业病鉴定,任一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再鉴定。再鉴定结果仍然是职业病的进入下个程序。
3、工伤认定,基本上只要鉴定为职业病的都会认定为工伤,走过程序就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4、治疗,原则上听力损害是不可逆的,即没什么好治,多半只是叫你离开噪音岗位。这期间的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院建议停工治疗的,享受工伤假及误工费。
5、康复后,或医疗机构建议噪音隔离期满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上伤残等级的参照国家及地方标准赔偿,评不上伤残等级的,则什么赔偿也没有。所以题主要考虑清楚,从职业病诊断到劳动能力鉴定,过程复杂,时间漫长,有够折腾的!即使企业愿意写介绍信,也不代表你最终能拿到补偿。你听力受损是事实,但是要最少达到10级伤残才谈得上赔偿,万一受损程度达不到,则瞎忙活。所以建议题主在启动职业病程序前先咨询职业病防治院意见,最起码了解自己有没可能评上伤残等级,如果医生的意见认为很有可能,那你就走程序,反之就放弃,不要做无用功。
1、患职业病的主体必须是用工单位聘请的劳动者
2、职业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患职业病的原因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所患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是否患职业病需要经过专门机构的鉴定,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在30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构成职业病的四要素: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办事机构,具体承担职业病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职责是:(一)接受当事人申请;(二)组织当事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委托抽取职业病鉴定专家;(三)组织职业病鉴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职业病鉴定相关文书的收发及其他事务性工作;(四)建立并管理职业病鉴定档案;(五)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职业病鉴定的其他工作。扩展资料: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不合格”不是法定的噪声聋职业病诊断意见,最多属于“禁忌症”(应调离岗位)不一定诊断为“职业病”,如果是“职业病”,有以下程序:1、需要工伤(职业病)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需要职业病诊断(符合法定职业病)噪声聋:3.7.32职业性听力损伤:由特殊工作条件所引起的听力减退或丧失。例如噪声、气栓中耳气压伤等引起的耳聋。)3、需要劳动能力影响鉴定(工伤、职业病级别),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4、如果辞职,按以下做法:1)没有诊断为职业病的: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十九条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2)认定、诊断为职业病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业病种类 10类115种:1、尘肺:硅肺、煤工尘肺、炭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13种。2、职业性放射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疾病等11种。3、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56种。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相关信息摩洛哥往返机票哪些航空公司比较好?美国国内航班,早晨5点在洛杉矶机场转机1…求助:从基辅鲍里斯波尔机场转机到阿姆斯特…坐飞机为什么耳朵会很痛?坐着做胎监可以吗去欧洲的北京国际机场?赫尔辛基机场转机50分钟够吗?了解的朋友…买的泰航联程,泰航取消第一趟航班自动改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捷星航空登机行李的问题关于南航欧洲航班托运行李费的问题香烟飞机上能带多少网上定了机票怎么取convenience酒可以在飞机上托运吗机票多久买便宜病、手臂振动病5种。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3种。6、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等8种。7、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3种。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3种。9、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8种。10、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哮喘等5种。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界定职业病的四个条件“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