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权利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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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这里虽然是说股东应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上都是公司股东,故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故法定代表人参与公司诉讼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若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怠于履行诉讼义务,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相关民事责任也可能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务时须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违反民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民法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总称。企业法定代表人虽然代表着企业从事各项活动,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但同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本身是自然人,作为自然人有着自己的个人利益,有着为私利行事的可能。当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着整个企业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很难追究其作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因为当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企业与其他主体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民事责任是由企业来承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企业的代言人而已。

  但这并不是说企业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揭开法律面纱”即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况下,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和企业承担连

  带民事责任。新《公司法》第20 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这里虽然是说股东应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上都是公司股东,故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但是代表股东履行职责,若发生上述行为,法定代表人作为国有投资股东指派的管理人员,其行为存在过错,也是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

  法定代表人参与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故法定代表人参与公司诉讼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若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怠于履行诉讼义务,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相关民事责任也可能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法定代表人在执行案件中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报告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9.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

  97.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

  二、行政责任: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变更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当然,国有企业除应当遵守上述规定之外,还应遵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股东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按章办事,否则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责任。

  三、刑事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果行为不当,有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这更加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知法懂法,不因不懂法而受到刑罚。企业法定代表人触犯刑法的时候,往往是以单位的意志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的,故大部分情况下形成的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不是仅仅处罚单位,对单位判处罚金,很多情况下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我国刑法中,对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和双罚制并用的制度,即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单位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则既追究单位的责任又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大部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掌握企业事务的负责人、主管人员,故很难逃脱刑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最常触犯的罪名是:

  (1)刑法第161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第162条: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第201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4)第203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5)第204条: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6)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另外,法定代表人作为国有企业资产的负责人,决策上负有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法定义务,若行为不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也可能触犯刑律。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刑法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等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也进行调整。

公司法人的责任可以说是首当其冲的,单纯的刑事责任就涉及到公司经营的方方面面。一方面要保证个人行为履职合法,另一方面也不能损害公司利益,还要保证代表公司行为规范。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1 是的 他是代表人

2 是的 因为你们是按出资比例承担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要承担连带责任

3 只要你们同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1、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应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3、企业法人有违法行为时,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和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文件均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从公司法层面上讲,第一,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可以由董事长和总经理担任。第二,董事长一般由全体董事召开董事会选举产生,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第三,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其他管理人员一般由总经理提名或任免。总裁是管理层面的称呼,非公司法的叫法。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裁的责任和权利,除法律规定外,可由公司内部进行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人不是人,法律上它是一个单位实体,比如你们成立的有限公司。你说的应该是法人代表,就是这个单位的代表人。老百姓往往都说法人谁谁谁,其实是法定代表人,比如公司的董事长。   你们如果是成立公司,股份都一样的话,你们可以协商决定谁当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是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与公司有关的事务,可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出席会议,其民事行为对公司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也可以代表其履行职务。其义务主要是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该勤勉尽责,不能在履行职务中侵害公司利益,否则股东有权要求赔偿。   对于这个法定代表人,好比单位的一把手,又不同于一把手,因为他对外代表单位,对内呢还是一个股东,还要受到其他股东的约束,比如投票决定问题时,你们股份相同,如果二比一的话,他还要听你们的。但是,很明显,法人代表既然对外代表公司,相对而言,权力是比较大的。   附《公司法》条文: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权利“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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