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吗
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吗
一般发生车祸以后,受害者都想让肇事的司机垫一些钱,然后自己再住进医院。目的是想等到保险公司赔偿的时候再还上这笔钱。受害者的想法也是想我也不是肇事方出现的这次住院也不是我自己造成的,你们就应该理所应当的给我拿钱治病。
再有就是受害者也是出于一种怕肇事者逃跑了的想法,所以说想让她垫上一部分钱制约着肇事方。这些想法的考虑都是受害者怕自己住进医院,到头来自己的医药费花完的时候没有人再给往里补充,到头来受折磨的还是自己这一方。所以他们要钱的想法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现在真的没有必要这样的担心了,因为这样的司机,他会马上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的。因为现在的车辆一般都是商险强险都交的。可能出现了事故,保险公司都会全额赔偿的。
在车祸的现场,在医院只要是交警到了了解情况,保险公司也拍摄到一些画面。只要是这两个单位都出面了的话,再加上有保险做后盾,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再有,如果说情况真的是需要肇事方拿钱的话,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肇事者催要,受害人还可以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受害人还可以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救助资金申请。受害人还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机动车辆。这都是可以解决的办法,所以说不必恐慌,安心住院休养,身体是最重要的。
应该垫付!因为他把人造成的伤害!自从有了保险把人们整的没人性了,自己受伤自己掏钱,虽说给报销但家里拿不出钱就等死了?这个钱应该肇事者垫付。至于报不报销与伤者不挨着!就该明确规定,必须肇事者先拿钱!这可倒好,有个奔驰男把人撞死还TM笑呢,反正有保险公司。有人性没!?
车祸导致伤者住院,到底应不应该垫付医药费?其实这个问题也没有这么复杂,关键还是一个认识问题,自己素质和能力问题。其实纠缠谁该垫付医疗费,垫付不垫付医疗费都没有实际价值,关键还是要保障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其实从发生交通事故开始,从交警出现场以后的初步判断开始,大概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基本上心中就有数了,交警正式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实际需要十天半月左右,但是在事故责任书没有认定之前,该抢救的时候要抢救,该支付医疗费用还是要支付,因为病人受伤如果能得到有效的治疗,可以减轻病人的痛苦,如果治疗得好,伤者恢复比较快,对于大家都是一个解脱,今后的伤残等级可能会更低,有利于减少后续的经济赔偿和伤残辅助器具的赔偿。
如果通过交通事故现场初步判断,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很多人的思维都是千万不要盲目地垫付医疗费,其实这种观点是极不负责任的,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虽然谁也不希望出交通事故,但是既然出了就该负起自己的责任。这种责任就是积极协助伤者家属,履行垫付医疗费用的责任和义务。现在的车子都是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的,交强险垫付医疗费的额度只有一万,所以病人入院以后,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如果能够垫付医疗费,这不但体现了主动担当的精神,同时也体现了法制精神。如果属于全职的人,垫付医疗费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除了交通事故以后,除了交强险可以垫付一万元的医疗费以后,可以立即启动第三责任险垫付医疗费用的工作。当然这个需要保险公司的配合。负责任的保险公司都会积极配合的。一般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的比例在60%左右,比如伤者住院以后,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需要出具医院的缴款证明,然后手工填写垫付款申请表,通过微信发给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当天就能收到垫付的医疗款。第一笔医疗款在使用到差不多的时候,就可以申请第二垫付,只要及时办理申请,基本上不用伤者家属或是肇事司机个人垫付多少医疗费用的。
如果双方负同等责任的,需要双方垫付同等的医疗费,如果负主要责任的,需要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多垫付医疗费,如果属于负全部责任的,需要垫付全部医疗费。在这里我要强调的观点是,这并不是道德绑架,这是作为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驾驶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反正都是保险公司在出钱垫资,自己要做的只是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这个工作量也不大,花几分钟填好申请,通过微信发给理赔人员,下午钱就可以打到伤者账户或是医院账户,这对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影响。垫付医疗费以后,伤者出院以后还涉及到按照事故责任分摊医疗费用和其他赔偿费用的问题,这个钱迟早都是要支付的,而且大部分是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保险赔付限额不足的部分,才需要本人来支付,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风险。
综上所述,出了交通事故导致伤者住院的,负事故主要责任或是全部责任的一方,是完全有必要垫付医疗费用的,而这个医疗费用并不是由本人来承担,主要是积极协调保险公司来垫付,但是保险公司垫付需要一定的流程,作为司机要积极向保险公司提出垫付申请,一般保险公司都会按照60%左右的比例垫付的,其实个人负担的部分比较少,上述讲的,都是我亲身经历的经验之谈。
撞人后的原则是不垫付医药费。
首先,事故发生后不要害怕,立刻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如果对方伤重打120急救,然后留在现场等交警。
不要垫付医药费,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资料都给他。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队要验车报告,如果不给你,你就立刻到交警同栋办公楼找到”行政科”提出行政复议。
然后拿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不需要交停车费,拿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政拨款专门用于这部分。
如果你要担心自己新车被扣以后存在损失,可以提前自己拍照。
拿到车后干自己的事儿,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
你等对方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垫付医院费用你就说没钱,让他们直接和保险公司联系。如果他们要起诉,让他们连保险公司一起告。
起诉后不用管,保险公司会请专业律师帮你打官司。
你只需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经过上面的过程,对方要么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
如果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继续打官司。你放心大胆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被扣了,过一段时间,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对方,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
法院判下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实在不行就去行政科闹。
关于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完整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发票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
感谢邀请!
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垫付医疗费。也不好制定这样的政策,因为发生车祸后一般伤者要立即诊治,有的要住院,这时候尚分不清事故责任。即便机动车撞了行人,有时也可能行人是主责或全责。交法规定机动车撞行人,即便行人全责,机动车司机也要承担10%以内的无过错责任,但是用经济来核算,承担的经济责任是很有限的。另外,现在机动车基本上都是卖了保险的,如果买的是不计免赔的,司机基本上不需要出钱,垫付出去的钱如果处理不当,事后说不定会发生矛盾。
不过,交通事故,除能够认定交通肇事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外,都具有民事纠纷的属性,即通过调解来解决。为了有利于调解,主动适当垫付医疗费,或出于关心主动购买些水果、营养品慰问,也属于人之常情。
如果调解不好,要通过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
酒驾、毒驾严格意义上说已经不属于交通事故,属于故意违法或犯罪。
垫付医疗费时要有言在先,或由伤者本人及亲属打借条或收条,以免日后扯皮。主动购买些水果、营养品慰问的,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属于自费。
这个问题,一言难尽。以前回答过类似问题,其中有一个阅读量近两千万,可见大家对这个问题非常关心。但是,每次回答,都会引起激烈争论。为什么?站在不同角度会有不同看法,也会得出不同结论,往往结论是互相矛盾的。
- 站在医院角度,医院不是慈善机构,看病治伤肯定要收费。所以,伤者送进来,最多急救可以绿色通道不用先交钱,但是一旦脱离危险,医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缴费。不缴费停药,毫无商量。
站在保险公司角度,保险公司是保险,更是公司,也是要挣钱的,并且每一笔钱都要有明确说法。所以保险公司最多垫一万,还需要n多材料和条件,如必须药费已经超过一万,有病历,诊断证明,用药详单,伤者身份证,住院床号等等的。其余的,必须判决下来,这样从受伤到判决,至少也要几个月。这几个月的费用怎么办,不知道。有的保险公司,即便是一百万的官司判下来,他会就其中的两千提出上诉,目的是费不了多少诉讼费就能拖延几个月。
- 站在肇事者角度,他会说,我买了保险,拿钱也是应当保险公司拿,凭什么找我?再说法律也没规定肇事者必须垫付。因此,多数肇事者奉行三不一没有,不探望,不协商,不垫付,没有钱。
- 站在伤者角度,我已经伤的这么重甚至残疾了,你们竟然。。。
个人觉得,最好的办法是在法律上明确,交通事故受伤后到判决出来前谁有义务垫付,怎么垫付,该垫付不垫付的怎么办,垫付了伤者了耍赖的怎么办,这样的话,事情就好处理了。
言归正传。
1、如果己方责任大伤情重,甚至有生命危险,要尽量垫付,否则后边牵扯刑事责任很难沟通。如果伤情强轻,则垫付并不重要。
2、如果对方通情达理,可多垫付,否则,得理不饶人,则尽量避免接触。
3、垫付的时候一定保留证据。例如,把押金单子拿在手里,或者要求对方写个字据。有证据,将来无论多少都可以要求兑除。
4、垫付控制额度,不要超过医药费中自己可能承担的额度。
以上回答供参考。
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 110 ,120和保险公司,然后千万不要逃逸,留在现场等交警。
不要垫付,垫付的大多数最后都要不回来,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15个工作日去交警那里要验车报告,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放行通知书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接下来,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经过以上步骤,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去走法律诉讼,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
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
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
我知道说了上面这些,喷子们,道德婊们又要骂了,你没有道德,你没良心。你不垫付,人家受伤了,回头死了,你就要被判刑了,其实我想说,真要是到快死的程度,你拿钱也真不一定能救回来(除非特别有钱的除外),听天由命,你的钱不能百分百决定他的生死存亡,真要是死了,赔偿金到位,会走缓刑,道德婊们听到这里又会诅咒我们全家之类,但是我想说,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要求我必须垫付,法治社会按法律来,其次,你要是垫付个十万八万,受伤的人及其家属会狮子大张口,纠缠不休(不是全部都会,但是至少大多数都会),交通事故,除了小刮小蹭,只要是积极主动的,多数都会后悔自己的热情和道德心
我认为,我买了保险,我就不应该垫付,最后保险公司一分不少赔给他就得了,只要是合理的,保险公司后期都会支付,另外,刚发生交通事故,指不定最后责任是谁的,为啥非要机动车先行垫付!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