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不领会过期吗
独生子女费不领会过期吗
当然可以补,但是要快点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补领新证不受2016年6月30日的时间限制。
如果您有独生子女光荣证,之前的钱是您自己没有去领取还是他们不给呢?
如果是他们不给的话你可以去当地民政不能进行投诉,进行维权。
如果是自己没有去领取的话,之前的就都作废了,你只能享受在年满60周岁后,可以领取960元/人/年的补贴,具体数额可以去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咨询。
2、城镇无工作的的父母,暂时没有统一的政策。有工作单位的,会发放一次性补贴,一方有单位,另一方无单位的,一般是有单位的给予“双份”。
3、有些地区,无论城乡户籍、有无工作单位,在独生子女父母60周岁后,都会按月发放补贴。
且如今年冬,未休关西卒。
仲夏苦夜短,开轩纳微凉。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邯郸驿里逢冬至,,抱膝灯前影伴身。
有独生子女证,从没领过钱的;能补吗?
原则上能补,有些省市已不允许补了。(带证到户口地社区、村委咨询一下。)
我地2014年,对以前“下岗工人”和城镇居民;进行过一次补发。凡是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户,由于企业破产倒闭,遗漏未领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本人带“独生子女”证,到社区登记造册补领。
具体补发政策
1):独生子女从1——16岁,分男、女性别;2012年前,男5元/月,女6元/月补发;2012年后男女统一按20元/月补发;差几年补几年,一直补到子女16岁止。
2):独生子女父母已退休的,退休时原单位未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含工资5%增加),本人退休后凭“独生子女”证,向社区申请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国家计划生育奖励金每人2000元,“失独”父母领取“抚慰金”;每人一万元。
3):农村农业户口居民1973年——2001年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可以领取:
是本乡镇、村户籍的,可以申领:
a:“独女户”“双女户”母亲在55岁时,可以每年先领取1080元;计划生育奖励金。60岁后父母双方增加每年每人领取1200元。
b:“独生子”家庭户父母,年满60岁后;每年每人领取国家计划生育奖励金960元。
如果1973年——2001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农村农业户口家庭父母;政府不给予计划生育国家奖励金。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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