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和醉驾的刑事责任
酒驾和醉驾的刑事责任
若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犯罪,可能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若未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治安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需要明确的是酒驾不一定是全责。
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如果你酒驾的同时又有以下行为,通常来说都会认定为全责:
1、追尾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先行的
3、绿灯亮时,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的
4、右转弯未让行直行的
5、右转弯车未让对向左转弯的
6、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上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下坡车未下坡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9、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酒后驾车有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说了这么多废话,最后说明一点,如果交通事故中酒驾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的,酒驾司机不负主要责任。
举个例子,比如酒驾司机被追尾!
酒驾和醉驾的处罚结果不同,
酒驾:
1、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禁驾。
2、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
醉驾:
1、醉驾一律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醉驾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谢邀!
酒驾和醉驾有什么科学依据吗?
当然!
我国法律规定的酒驾和醉驾就是以酒后对人的精神认知和运动技能影响的科学研究结论作为直接依据而制订的。
尽管对证据的采信奉行的依然是“拿来主义”,几乎所有研究都是在西方人口中进行时,你却不能说它不适合于我国人口,因为,交警才不听你这一套说辞。
我国有关酒驾和醉驾的规定
我国有关酒驾和醉驾的规定是基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4年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
饮酒驾车,即酒驾,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浓度(BAC)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也写成0.02%),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即醉驾,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浓度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0.08%)的驾驶行为。
酒驾和醉驾规定的科学依据
早在1922年,科学家就建立起了酒精定量检测的方法。
从此之后,科学家们对酒精人体代谢动力学和酒精对人体作用量化影响进行了大量研究。
这些研究积累到上世纪70、80年代终于到了收获季节,到90年代,通过对历史研究的综合分析得出了酒精对人体作用的一些基本结论。
也就是说,到上世纪90年代,这类研究已经基本成熟,即使今天来看,也很少见到1990年代以后有关酒精对人体作用的基础性研究新成果。
其中,酒精对驾驶的影响也在这个阶段基本确定。
比如,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就在这个阶段发表过多项报告。
较早的报告,基于1977年和1981年的两项综合分析,将醉酒驾驶犯罪标准定在了BAC达到100mg/100ml 。直到今天,美国有的州还采用这一标准。
而我国酒驾和醉驾采信的证据见于Moskowitz和Robinson在1988发表的一份综述,两位科学家通过对1950到1985年间177项有关酒精对驾驶相关技能影响的科学研究的回顾,基本结果:
- 当BAC达到40mg/100mL有21%的研究报告会导致驾驶技能受损;
BAC达50mg/100mL时34%报告驾驶技能受损;
BAC达80mg/100mL时66%报告驾驶技能受损;
BAC到100mg/100mL时几乎100%报告驾驶技能受损。
而在所有研究中,报告可以导致驾驶技能受损害的最低BAC值为10~20mg/100mL。BAC在这个范围内,损害主要表现为注意力分散,视觉功能和追踪能力受损。
世界上不同地区和国家政府所制定的关于酒后驾驶违法标准,大致上都是基于这些研究证据,从严或从宽地采信了不同的阈值。
我国的酒驾标准,就采取从严的策略,采信了驾驶技能开始受损的20mg/100mL血液酒精浓度水平;
而醉驾标准则采取了相对从宽的原则,采信大多数驾驶技能都受损的80mg/100mL。
在美国,NHTSA发布报告也引用两位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基于这些证据,多数州也将酒后驾驶的违法标准从100mg/100mL下调到了80mg/100mL。
在欧洲,德国的Kruger在1990)对欧洲发表的非英语文献进行了综述,得出的结论是,在实际驾驶中,BAC在30~49 mg/100mL的范围内沟通和控制技能受损,BAC达到
50mg/100mL,自主运动技能受损。
综合以上证据,欧盟规定的酒后违法驾驶的BAC标准是50mg/100mL。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酒驾和醉驾的刑事责任“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