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
大家好!我是星十雨!
在自家的老宅基地上不一定可以建房并办理宅基地证,可以参考下面的第三点及第五点。关于在原宅基地建房,应该怎么申请呢?
一、向村委申请
二、村委干部或建房户与国土员预约时间
三、村委干部与国土员到现场对其原宅基是否处在危崖或者具有影响住户其他安全的因素。
四、如果没有第三点不存在任何问题,将带上原宅基地证以及户口本到乡镇户找国土员填写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
五、如果第三点存在问题,国土员会告知其能否搬迁另选新的宅基地建房,如果建房户没有其他选址而且危险不能排除的话,国土员可能不会为其办原宅基地改建,如果危险能排除,国土员会在危险排除后进行验收再为其办理原宅基地改扩建。
六、国土员将填写好农村居民审批表交给建房户,按照社长、村委、驻村干部、国土员、乡镇分管领导、中心乡镇国土所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建房户将签完字和盖章的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和户口本、原宅基地证带到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办事窗口进行原宅基地的改扩建审批,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备案后会下发新的宅基地证或者在原宅基地上的备注栏写明,同意某人(几人)原宅基地改建多少平方或者扩建多少平方(具体的视乡镇审批时怎么填写),共计多少平方,日期后盖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章,便表示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已经取得新的宅基地证。
你好!今年我家刚好申请了宅基地,关于宅基地申请审批,有以下两种情况注意事项:
一、一户一宅。原则上是一户人只能申请一个宅基地,比如说,你家农村有老房子,你可以把老房子撤掉,新建新房,这样符合一户一宅,基本上申请都能通过审批。有一户或者多户老宅,如果想重新申请宅基地是非常难的,一般不给批准,但娃娃结婚后可以分家分户再申请就能通过。
二、新申请宅基地必须距离公路(包含乡村公路)6米及以上,公路边6米内是禁止修建房屋的。
在农村,想住新房是可以自行修建的,但房屋只能是建在宅基地上才可以,那这样一来,在农村却没有宅基地的人怎么办?可以申请建房吗?
没有宅基地的怎么办?
1、可以申请把自家的耕地用作宅基地
2、复垦被破坏的土地,申请用作宅基地
3、留意村里是否有预留地
4、通过合法的程序,通过村集体成员转让获得
但近些年来,宅基地取得的难度越来越大了,主要原因就是随着前些年农村人口的急剧增长,很多村庄可用于宅基地的空闲地、未利用地已经分完,出于耕地保护需要,国家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老旧宅基地又没有一个成熟的退出方式,宅基地已经无地可分了,有些新分户农民申请多年还没有分到,有些农民十几口人挤住在一处宅院。
现实中,有不少农民由于多年分不到宅基地,就干脆在自家的承包地上建上了房屋,搬进去居住。近期有网友提问,农民没有宅基地,能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吗?这样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处理?首先可以肯定地回答,承包地上是不能建房的,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一方面是因为土地的使用一定要按照规划用途,这也是土地管理法的明确规定,土地按照用途可划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而承包地是耕地、农用地,土地承包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农民承包耕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而任何非农业建设都是不符合规定的。
另一方面也是出于耕地保护的需要,因为耕地是一种宝贵资源,近年来国家耕地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国家每年都限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指标,也就是说,我们承包的耕地等农用地是不能随意转变成建设用地的。
如果是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建房应该如何处理呢?近些年违法占地查处是越来越严格,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都在定时不定时以各种形式开展巡查,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开展卫星巡查执法,对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违法占地行为处理也是非常严格。
如果发现占用农用地建房的情况,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一般情况下会拆除并除以罚款,但这两种情况也有差别,如果占用基本农田是必须要拆除的;如果占用一般耕地,所建房屋又是家庭的唯一住所,在没有造成其它恶劣影响的情况下可能会暂缓拆除。
占用耕地建房原则上是不可以的,现在农村建房必须依法申请,获得审批后才能合法修建,宅基地审批原则是有老房子的要尽量拆老房子新建,没有老房子的要尽量使用闲置荒废的空地修建,特殊情况获得批准新宅基地的,修建好新房子,老房子要依法拆出恢复成耕地,原则尽量不得占用耕地建房。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占用耕地建房呢?
首先、在农村没有老房子。
凡是有老房子的,原则上只能拆出老房子,翻建新房子,即使因为特殊情况批准了新的宅基地,申请人必须承惹修好新房子后拆出老房子,确保申请人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其次、在农村没有闲置荒废空地。
所谓闲置荒废的空地是指耕地以外的边旮角废弃土地,包括拆出老房子后未复垦的废弃宅地及荒山荒土地。如果有闲置荒废的空地要尽量使用闲置荒废的空地修建。
再次、必须要使用耕地不使用耕地再也无法找到其它土地修建房屋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耕地。
这里允许使用建房的耕地是普通耕地,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任何人都是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建房的。规划区内的普通耕地也不能占用,像我们老家,距离乡村公路两边6米以内的耕地都不能建房。另外,必须要占用耕地建房的,需要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不缴税村委会是不会办理批建手续的。
总之,现在和将来占用耕地建房都是非常难审批的,但难审批不代表不批。《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要确保农民有地建房居住,不管怎么改革,农村一户人家必须确保拥有一处宅基地,不能让农民睡大街,意思就是原则上不准占用耕地建房,但农民确实没有建房的土地,占用耕地该批准的还得要批准。《耕地占用税法》规定,占用耕地符合一户一宅规划审批建房的,依法征收当地适用税率的减半征税。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全额征收耕地占用税。实际上通过缴税的方式占用耕地是可以批准建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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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此外,我国法律又规定了除外规定,即农村村民不准使用或申请宅基地的情况,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如果申请人涉及从原有宅基地搬出的情况,还需要提交一份《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第二步,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进行讨论,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第三步,公示无异议后,村民小组将材料交村级组织(村委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审查,村级组织审查完毕后报送乡政府。
这里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本村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我们可以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这种情况下第二步与第三步中的村民小组的工作内容全部由村级组织来做。
第四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等,并提出意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审查通过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五步,乡镇政府根据各部门联合审查结果对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作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京平~李)
宅基地: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用于修建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等)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不需交纳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宅基地。但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及社会保障功能,其不能继承。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依法继承。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
各地宅基地申请条件不太一样大体上需要以下材料:
(一)村民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及申请书;
(二)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应出具的材料:
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
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
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
(四)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包括: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宅基地的程序:
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宅基地的材料,应在5日内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应在15日内到现场进行地籍测量、丈量定界,组织填写《地籍调查表》和《个人住宅用地申报表》等有关材料,报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时限为10日;经审查合格的,报区政府批准,进行登记造册,确认集体土地使用权。
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接到审批结果后3日内张榜公布。
村民自住宅竣工验收后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按规定缴纳工本费。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农村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在批准宅基地前,必须依法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土地所在乡镇政府组织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垦整理与原耕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耕地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可以向当地村委提出申请,同意后到国土局去办理宅基地登记手续。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规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丧失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调剂,经过批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对将现有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除了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外,还应按其经营场所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从经营之日起,核收土地使用费。 对于户口已经“农转非”的人员,应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另外,城镇职工要求自费建房应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经地政部门批准后统一征地、建房,不准私自到农村买地、租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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