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的离婚程序起诉
没有结婚证的离婚程序起诉
谢谢邀请;你要是结婚证丢了,当然可以起诉离婚。你要是没有领取结婚证,这就是我在上遇到的真正的法盲,竟然不知法,不懂法到了如此地步,这不能不说是当代人的一个悲哀。为了使婚姻法能够深入人心,我愿意为这个提问者做出解答,为普法做一点贡献。
在上个世纪94年以前,我国在婚姻嫁娶的制度上,采取的是铭文法和习惯法相并重的原则。也就是说尊重民俗民风,把男女只要举行了婚礼,得到了乡邻们的认可,看成是事实婚姻。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上个世纪94年在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以后,就明确地废除了习惯法,把事实婚姻定为非法同居,这种组成的家庭虽然违法,但是不犯法,只是双方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就把同居的双方不看成是一个经济共同体,没有共同财产,只有自行协商分手。
就如楼主所说,没有结婚证是否可以起诉离婚的这个问题,你们婚都没结,上哪去离婚?你们不尊重法律,难道要法律来保护你们的利益,法律可不会这么犯贱,可以说你们双方只能自行协商解决。就算是有共同的财产需要依法分割,在法律上也是得不到认可的。
除非你们有孩子,在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一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有权将对方告上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只受理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因为,你们的婚姻虽然得不到法律的认可,但生下的孩子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受社会歧视。非婚生未成年孩子的父母,有共同担负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为了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体健康的权益不受侵害,法院依法会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一方甚至强制执行。
是这样的,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
以提出离婚,
伹是,既使分居几年,法律对分居也有严格的规定,
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
夫妻义务,包括停止不再有性生活,
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
互相扶助扶持等,
如果你想要一次就判决离婚的话,你必须举出证据, 比如,你的租房合同证明,或者你住单位宿舍的证明等材料,
至于没有男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这就简单多了, 拿着你的身份证去你登记结婚的民政局:
调出来就可以了,民政局出一份婚姻证明,
上面就有男方的照片和身份证号码,
有了这些材料,你可以直接去起诉,
也可以找律师了
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领证,你们双方仅自愿属同居关系而已。
谈不上离婚两字,只要双方坐下来,开诚布功推心置腹,互相就有关问题,摊在桌面上谈一谈。
如果有孩子协商如何抚养,另外有关彩礼,和物质的退还数,以及经济损失等有关问题处理,互相协商达成共识后。
双方脱离同居关系,还各自自由即可,如果发生重大问题,难以解决可委请律师,走法律途径处理。
没领结婚证,该怎么离婚?
我国新婚姻法出台后,取消了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取而代之的是非法同居关系。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不用去民政局离婚,只要没有小孩《外籍户口》可以到当地居委会说明情况,证明你们因为什么原因不适合在一起就可以,意思是备案。
避免对方以后对你进行报复或任何不利因素《不用影响下次结婚》。或者你可以狠一点,直接散人,不过这样你要考虑以后对你有没有什么影响。奉劝:三思而后行,尽可能的和好,领取合法的结婚证书。
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的规定,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是否离婚,以及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是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于共同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必须至少知道被告的姓名,联系方式和住址,如果这些都不知道,法院有可能无法立案,即使立案了,因为没有办法通知到对方,也有可能影响到庭审。
如果只知道对方的姓名,但是实在不知道联系方式,也可以采用公告送达,但是公告送达的时间比较长。如果公告送达期满之后被告还没有出现,法院也可以直接做出判决的,所以要想离婚还是可以离掉的,世上没有离不掉的婚!
如果您有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号,私信律师咨询!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步骤是怎样的?下面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
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以上三个阶段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中的必经阶段。
四、单方离婚即同过诉讼手段进行离婚,其程序为以下八个步骤: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以上就是关于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步骤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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