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再审程序
小额诉讼再审程序
在我国,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都采取两审终审制度。不过,在民事诉讼中,针对符合规定数额的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对于该一审终审的裁判,不能上诉。但是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至于应当再审的情形,《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十三种情形,这里就不再多说了,上网可以查到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小额诉讼既然一审终审,就不能上诉,不存在二审。二审开庭与可以不开庭的规定,与小额诉讼无关,谈不上矛盾。一审终审的案件不只是小额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规定的特别程序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
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一审终审的判决,只能申请再审,不能到信访局投诉,因为信访局不会处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 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每日讲法观点】一般有一方申请再审,意味着法律文书已经生效,而具有履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在生效以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申请再审并不影响执行程序,除非再审法院书面裁定中止执行程序。
什么是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在民事诉讼的程序中,一方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如果上诉以后对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再审。对于小额诉讼程序,是适用一审终审,因此一审判决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服只能申请再审。
再审,又称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如果发现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却有错误或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形,依法提起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
再审一般有三种启动方式,分别为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能否启动再审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决定。
申请再审是否会影响执行?
一方当事人申请再审,并不会影响执行法院的执行程序。
但是如果当事人申请再审后,法院认为原审裁判文书确有错误或者有其他应当启动再审程序的情形,法院可能会启动再审程序。当再审程序启动以后,法院很有可能做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再审法院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后,执行法院应当立即停止执行。
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一般有哪些情形?一般主要有如下几种:
- 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文书;
- 原裁判文书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
- 原裁判文书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原裁判文书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没有经过质证;
- 符合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书面申请后,未获准许的;
- 原裁判文书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 原合议庭组成不合法,违反回避规定;
-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合法的客观原因没能参加诉讼或者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 未经传票传唤,就缺席判决的;
- 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原裁判文书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判决、裁定的;
-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
总结
对于小额诉讼程序,一般都是一审终审制,一审法院判决以后,就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只能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并不一定必然导致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如果人民法院没有启动再审程序,就不影响案件的执行程序。如果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程序。
至于人民法院是否会根据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主要看当事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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