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结案事由116是什么意思
法院结案事由116是什么意思
结案通知书就是法院判决书,即打官司结束后,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他们的争议焦点做出的判决结果。一般没有结案通知书的说法,通常称为法院判决书。
意思就是案件已经审理结束,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就同一个事实进行起诉了。对于民事纠纷例如:借款纠纷,如果是判决了但欠款没有要回来,正确的做法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先把欠款人列入“老赖”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结案的意思是本案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
包括以下情形: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
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
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
6、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
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
不是,法院收案是指当事人把起诉材料交到法院,法院审核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就收案了,这叫收案;结案是指,一个案子已经开了庭,法律文书已经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服判没有上诉,这时候法院就结案了。
一般来讲,现在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六个月执结。法院都有各种绩效统计的要求,因此六个月快到了,分管的法官会通知申请人,准备终结本次执行。当然了,申请人不同意并不影响终本案子。
案子终本以后,对于法院系统,从统计数字上来说这个案子列入执结的统计,因此法院年底公布的数字都是执结率百分之九十多,这个数字包含终本的数字。对于申请人来说,今后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随时可以恢复执行。另外法院还会定期检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财产随时恢复执行。对于被执行人来说,案子终本不等于没事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仍然有效,不主动履行的话永远不会解除。
例如,青岛即墨的老赖武鑫(原籍沂水),因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残,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玩失踪,今年八月份案子终本。其后,申请执行人在法院的帮助下,查获了武鑫在即墨获取工资转移财产的证据,以及多次违反限高令乘坐民航、高铁的书证、视频资料和资金来源证明,这些资料都是这个老赖拒执犯罪的铁证。最近法院联合保险公司在各大媒体发布悬赏通告,凡是提供确切线索帮助法院拘留到这个老赖的,奖励现金一万元,提供其财产线索的,按查获财产的10%给予奖励。悬赏通告发布以后,已经收到很多重要的线索。看来,将这个黑心老赖送进监狱的日子不太远了。
你好,法院结案我刚经历的和你分享一下
第一,如果你是起诉方并且胜诉的情况,通过正常起诉程序,在仲裁的如果达成协议,被告人承认起诉的所有内容以及事实,仲裁调解成功即起诉方胜利。再被告人执行所有起诉和协调内容之后,法院判定起诉方胜利,会有正式的文件快递至起诉人,
第二,如果是被起诉人,程序是一样的,如果败诉了 并且履行了法律内容 即可结案,同样会有文件以作为结案的证明。
以上仅供参考,可能会叙述的不详细。
最高人民法院设定的案件时效是180天,也就是说除了拍卖等耗时耗力的案件一般都要结案。 结案分为好多种,估计你想问的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是最不收理解的结案方式,适用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具体下落,但不用担心,这个只是程序上的终结,如发现其他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立即回复执行。
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
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
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
6、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
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 上述第1-2项,为实际执行完毕,不用再恢复执行;上述第3-6项,为作结案处理,如被执行人没有实际履行或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以恢复执行;上述第7项为确定无法履行,以后不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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