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不肯给抚养费
未离婚不肯给抚养费
回答没有按时给抚养费,最严重的后果会怎样之前。首先得分清,你所说的没有按时是指给了但推迟了一定时间,比如本来应该每月10号给,但推迟到20号给;还是说直接就长期不给。
如果是长期不给,那将会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后果:
一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是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主观恶意加大,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婚姻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维权路径,可以先进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在不行可以进行拒执罪自诉立案,但拒执罪立案难度较大,需要专业人士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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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不到孩子的抚养费,原因是有多种的。有的离婚后,有监护权的一方,剥夺了对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或者将孩子的姓名都改了,要不然就是在孩子面前说父亲或者是母亲的坏话。导致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在心理上失衡,拒绝抚养孩子。
要不然就是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是一个完全没有责任心,心中根本没有孩子,只有自我,不履行法律赋予自己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拒绝抚养孩子都是违法行为,( 除非他( 她 )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 )可以将他‘( 她 )告上法院,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对方要是再不履行自己的抚养责任的话,就将他( 她 )以遗弃罪告上法院。主要是为了拿到法院的判决作为证据,为孩子长大以后,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需要赡养的时候,孩子有证据,在法律上就没有赡养的责任了。
题主您好!
您提出了问题说对方不肯离婚又不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自己应该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在我国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中已经有了明文规定。
本案中,根据您所说的情形,对方应该是已经与您开始了分居,两个人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名义夫妻但却形同陌路。对方不离婚又不肯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第三条明文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给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案中,题主可以以子女的名义,以子女监护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之后,应当会依法作出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判决,如果对方不主动履行,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谢谢邀请;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的框架下,只要没有离婚,就是合法的一家人,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就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在经济利益上的失衡,只有自行协商解决。
根据楼主所说,没离婚,他对孩子不管,不问,不看。只能说明这个男人和你发生了矛盾,拿孩子来拖压你,是个没心没肺,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极度不负责任的男人。问他要孩子的抚养费,只能夫妻协商或者是亲朋好友劝解,来解决这个问题。
能和种无情无义,丧失做人底线的男人生活在一起,他不履行家庭的责任和夫妻的义务,夫妻有名无实,婚姻只剩下了一具躯壳,毫无生机,没有灵魂。你不觉得太没意思了吗?
如果说你是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不能离婚。但你想过没有,丈夫这么做,从表面上看是对你有恩怨,实际上是把这种恩怨嫁祸在了孩子的头上,孩子成了真正最无辜的受害人。孩子生活在这种没有父爱的家庭里,是很不利于孩子成长的。你还不如学会放下,既解脱了自己,又能给孩子营造出更有利的成长环境。
我劝你割舍这块臭肉,把这个渣男起诉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第一次不行,半年后,第二次跟着再来起诉,法院依法就会解除你们的婚姻。同时,法院依法也会把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落实到他的头上,前提是你要强烈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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