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报警交警怎样认定
事后报警交警怎样认定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交警部门是不能出责任认定书的。
关于事后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时没有报警。从你的案子里面介绍可以知道是前段时间。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事后报警的交通事故案件,交警部门是有权不予受理。
如何处理这类型案件。
你介绍的这个情况来看,你要把相关的当时的一些证据,比如他承诺给你修车,而且到修理厂的一些材料准备完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您说的律师说可以受理的问题。
从目前我接触的一些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是由律师直接代理的。但是在这其中有些律师,对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不是很清楚。2018年5月1号之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了较大的改变。很多律师还是用以前的规定来帮助当事人维护权益。在这里我建议你可以仔细的看一下2018年5月1号之后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注意千万不要看错版本了。
交通事故证明。
在一些交通事故处理中,有的当事人并没有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是收到了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证明是在办民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的事实无法查清,或者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无法判定的时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一种法律文书。
通过这个案例我希望大家应该认识到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警。现在我们目前的交通法规有很多便民的措施。当事人可以采取自行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交通事故。但是要通过互联网进行认定。也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办理,民警会在三日之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
如果当事人采用私了的方式会埋下很多隐患的。一旦双方在赔偿履行时出现问题的时候,是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正当权益。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观点。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事后报案是指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案,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交通案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2)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未及时报案,且未保护好事故现场,导致现场被破坏。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因此,原、被告应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案,不能拖延,否则,报警时间拖得越长,保险公司拒赔的可能性就越大,一切经济损失都可能因延误报警时间转由自己承担。
也不是完全没有用。如果交警可以根据先有的证据,可以进行责任的划分,也是可以的!但是很多时候,由于事后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从而无法认定事故发生过程,自然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了!
根据情形判定,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材料,或者交通事故原始现场的照片、录像等证据。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交通事故类别,决定交通事故处理的适用程序。第十七条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事后报警又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材料,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十八条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事后报警交警怎样认定“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