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成植物人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事实上,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就此案曾经两次开庭,第一次是在2017年4月,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离婚,第二次是在2018年4月,经法院调解,二人已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大家可能纳闷,女方小清已经是植物人了,二人怎么协议的?
原来,男方小浩是与女方小清的监护人,也就是小清的母亲达成协议的,而且小浩承诺,每月支付5000元费用,用于小清今后的护理,直至小清自然停止呼吸。
这么判的法律依据何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即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此时,若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可见,从法律角度出发,若新婚妻子成了“植物人”,丈夫起诉离婚,法院判离是没有问题的。
法律是冷冰冰的条款,撇开这一层,从情感角度出发,我个人认为判离也不是没有道理。
在这个事件中,女方已经经多个医疗机构诊断确认,绝无治愈或醒来可能,已经完全丧失成为人妻的能力,非常令人惋惜和值得同情。生死相依,不离不弃,这是我们大多数人所渴望能看到的那种纯美爱情,其实我也很希望小浩能一直陪伴小清走完她的人生之路,那样的话,这将是又一段可歌可泣的情感绝唱。
但是,站在丈夫的角度,除了陪护永远都不能醒来的妻子这件唯一能做的事,他其实已经失去了做丈夫的意义,换句话说,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并不是丈夫主动要背弃、抛弃这段婚姻,而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所以,对于丈夫的选择同样可以理解。
而且,离婚后的丈夫并不是什么责任都不再承担,他还在每个月支付5000元的医疗费用用于维持妻子的生命,直至她走完人生的全部历程。
愿世界多一份宽容,多一份理解,同样由衷祝愿那个妻子能有一天会忽然醒来,重新去追求和享受这世界的美好。当然,更希望那个丈夫离婚不离心,经常能去医院看望自己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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