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只要挺过5年就没事了
我长期工作在司法机关,非常熟悉关于限制老赖人员的政策。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关乎公平正义和社会诚信的事业,对于那些有能力履行却拒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老赖”不仅法院有惩戒限制措施,而是多个部门都有相关限制措施,甚至是联合进行惩戒。目前最权威、最全面的政策应该是2016年中办国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这项意见是法院及相关组织或部门限制老赖的基本纲领,内容涉及老赖的经济生活、政治权利、道德声誉等多个方面。其主要限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
(二)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
(三)任职资格限制
1.担任国企高管限制。
2.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
3.担任金融机构高管限制。
4.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
5.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
6.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
7.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
8.入伍服役限制。
(四)准入资格限制
(五)荣誉和授信限制
1.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限制。
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荣誉限制。
3.授信限制。
(六)特殊市场交易限制
(七)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1.乘坐火车、飞机限制。
2.住宿宾馆饭店限制。
3.高消费旅游限制。
4.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
5.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限制。
6.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这些限制措施的实施可以说是让老赖无所遁形,倒逼着老赖要及时履行法律义务,一旦成为老赖,前途必将是黑暗的。除了这个最权威的限制政策之外,还有很多具体的执行政策,例如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4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最高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等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
老赖寸步难行的政策大网已经张开,奉劝那些无视司法权威、随意丢弃诚信精神的人,要像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自己的信用,否则你将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老赖只要挺过5年就没事了?如何对付老赖!
“老赖”是一个有歧义的词。
例如以前我经常回答老赖的话题,有一个阶段有一帮人声色俱厉地通过一些途径出示某部门的公函,曰老赖是某姓长者专用称呼,用在其他地方是对某姓长者的侮辱云云,要求立即改正。开头先说个笑话。
咱先假设,老赖指的是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
如何找这种人还钱?
对这样的老赖,的确不好对付,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建议采用的策略是:
1、充分利用法律武器,该用的手段全用上。
法院判决生效后,一定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给老赖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尽管一时未必能有什么收获,但是采取这样的措施后,老赖生活极度不便。例如,自己的财产只能存在别人名下,别人是不是和她一样黑是个未知数;再如,支付宝、微信钱包,自己的都不能用,要么不用,用的话只能用别人的。
2、广泛利用舆论工具,给老赖施加心理压力。在老赖的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的论坛等媒体上广泛发文,揭露这个黑心老赖的丑恶行径。这样做目的是给老赖施加压力。
3、用好悬赏这个利器。一些执行法院有和保险公司合作的机制,当事人提出申请,可以支付悬赏额的10%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出具保单,持保单和生效的法院判决到法院出一份悬赏公告,法院会在头条、博客、微信等各大媒体发布悬赏公告这个方案花钱少收效大。
4、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找到老赖财产线索和拒执罪的证据。老赖他要生活就要获得收入,有收入就应当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例如,他在某处打工,或者他在某处做工程。将来,证据充分了,可以要求执行局强制执行,必要时可以及时提起拒执罪自诉,将这个黑心老赖送进监狱。
我们觉得,遇到老赖不必气馁,要积极采取措施,叫老赖赖得不舒服、不自在。到了一定地步,老赖就会主动出来解决问题,即使他不出来,依靠法律武器,也会叫他赖得难受,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