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如果进行商品房再进行交付时需要的手续也是非常多的,其中它的手续和注意的事项并不是随随便便便可以进行和合法的,所以不太清楚商品房交付条件的可以查询相关资料摄取。接下来就由专业的大鹏律师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检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
1、《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还要注意开发商能不能提供《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以及《实测面积登记表》。
(二)检验房屋本身是否合格
1、检测房屋面积。
2、检验房屋质量。
(三)注意验收结果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开发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开发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4、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验收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二、商品房的相关法律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三、商品房需要的证件
1需要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综合验收合格证,也就是说,开发商前期的证件必须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具有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者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倘若没有该证,则不允许交付。
3具有和物业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这也是商品房交房的一个必备条件。
4具有房屋质量保证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质量的保证是必须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关于“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大鹏律师已经为大家讲完了,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在进行商品房的交付时无论是什么人,我们都得注意它的合同和其他注意事项,并且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