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讹人还要起诉我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讹人还要起诉我怎么办
遇到交通事故,双方的预期差异很大的情况很正常,甲方要求赔一百万,乙方只想赔二十万,结果甲方说乙方黑心,方说说甲方讹人。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笔者给出的建议是,如果双方意见差距很大,干脆就不要勉强了,直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如果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它的优越性在那里,法院提供一个平台,双方可以依法辩论,甲方要求赔偿一百万,需要拿出赔偿一百万的法律依据和相应证据,乙方抗辩只需要二十万,那么他应当指出甲方的一百万不对在什么地方,自己二十万的说法有无法律依据,有无证据支持,然后由法官居中裁判。
比方,甲方的诉讼请求赔偿医药费五万元,那么他会出示住院病历、医院收费票据以及用药详单。乙方检查过甲方证据后说,其中有治疗糖尿病的费用两千元,与交通事故无关不应当赔偿。甲方抗辩说,甲方受伤住院需要做手术,必须控制血糖到合适指标,否则伤口不愈合费用会更高。法官同意将糖尿病治疗费用计入赔偿范围。然后乙方说,住院病历记载住院时间四十天,有十天没有任何治疗行为,说明甲方是挂床。法官要求甲方予以合理说明未果,结果甲方的住院时间按三十天计算,相应的误工费、住院生活费补贴、陪护费等相应扣减。
这种情况,遇到事情不要怕,越怕事情会越复杂。
既然对方已经起诉,那么积极应诉即可。
你放要做的,重点是以下两件事。
第一,对方提出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目前,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主要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伤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里面,赔偿的项目,每个项目的计算标准都计算的很细。例如,医疗费是针对本次交通事故的伤害造成的必要的医疗费用,需要对方提供住院病历,用药明细和收费票据,三者要互相认证才可以认可。如果本身伤情很轻,病号赖在医院不走,挂床,由此造成的不必要费用可以理直气壮地剔除。
本题,对方有可能提出一些尚未发生的费用。你可以告诉他,这种费用,法律一般是不支持的,除非有确切证据证明(例如司法鉴定意见)必然会发生,并且有明确的费用标准。
第二,审核保险公司拒赔的范围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要据理力争。例如,有的保险公司陪护费只认可50元,多的不赔。这个就要叫他们拿出法律依据。经常用到的是《合同法》里面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合同是他们定的,凡是免去自己的主要义务,加重对方责任的,应当认定无效。另外有些免责条款,是否明确告知了对方,没告知(指的是特别告知,并非合同里面有这样的文字就算告知了),应当认为无效。
上述两方面工作做到家了,相信赔偿数额的差距也就不很大了。
最后,提醒题主一下,千万不要因为对方的要求无理就不积极应诉。如果不积极应诉,那么法院会缺席判决,自己失去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机会,反而会得不偿失。
以上回答供参考。
谁主张谁举证,对方要起诉你,肯定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包括医院的发票。
这种事情非常常见。
其实处理起来也不是很难。
第一个,遇到这种人,不要过多垫付费用。他们要是要费用,当事人可以配合从保险公司获得一万元的垫付款,后边再要,就说正在筹款即可。他自己有钱,愿意长期住在医院,那他住着就行了,直到住够了为止。
第二个,处理的时候不要协商,要求诉讼解决即可。
第三个,诉讼处理的时候,要求法院就对方的诊疗费用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赔偿。如果鉴定结论是支持的,该赔偿赔偿,如果鉴定结论认为有部分费用不合理,应当依法剔除(包括不合理的住院天数,陪护费用,药费等)。
第四个,必要时,建议当事人带着录音设备和管床医生谈谈,你认为医院过度治疗,怎么办,医生一般会说他们没什么大病强行住院,他们也没办法。把这些录音,交给法庭。
第五个,必要时,你以赔偿义务人的身份,到医院医务科或者卫计局投诉医院过度医疗,要求给予书面答复。拿到答复交给法庭,也是很有力的证据。
以上建议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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