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笔录让回家算不算立案
做完笔录让回家算不算立案
录完你的笔录后,公安机关还要调查取证,审查其他证据或者线索,犯罪嫌疑人达到犯罪标准、案件符合立案条件,才会立案。
立案是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做完笔录,然后警方会审核,可以立案的会制作受案回执,不予立案的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会送到你手上的。
一、做询问或讯问笔录,是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中,固定证据的措施之一;
一个案件如果已经侦查终结,正常情况下,当然是不需要再做什么笔录的;
不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一个案件侦查终结后,一般要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如果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机关按正常程序也就移送人民法院起诉了。
如果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会退回侦查机关(公安、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部门或国家安全部门)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是2次。
在退回补充侦查的前提下,其实案子还没有真正侦查终结,派出所再按侦查程序,找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做笔录很正常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案子正常结案了,整个诉讼程序也结束了,法院也判决了,判决也生效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以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为由,提起申诉,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按诉讼程序的规定,人民法院将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案件,这时候案件可能要重新侦查,补充证据,派出所再找人谈话也是正常的。
做讯问笔录后要视具体情况作为是否立案的依据。
一般公安部门会出具立案通知单,收到立案通知单才可以确定立案。
《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其作用是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立案决定书》制作完毕,标志着公安机关对某一犯罪事实已经立案,可以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和侦察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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