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认证抵扣时间是无限期吗
专票认证抵扣时间是无限期吗
1.出口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存在时间限制。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冲红,因为税收法规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必须从开票日期起180天内进行认证,所以相应的,如果取得专票之后未认证,需要冲红的要180天内去税局申请开具通知单,但如果已经认证抵扣则没有天数限制。
一、2017年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才取得,这专票难道在路上旅行了3年时间,有这个可能吗?
这个还真有,但不是在路上,而是在业务员办公桌上乱七八糟的资料里躺了3年多,现在找到了。
二、2017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可以抵扣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的规定,从2020年3月1日起,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可次抵扣的发票,取消认证期限,也就是说可以无限期认证抵扣。
很多办税会计人员都有这种惊讶,打开电子税务机局增值税认证系统,突然看到了以前没有出现过的2017年、2018年的未认证专票。原来是这些专票现在可以认证抵扣了,这下又可以为企业节约一大笔开支了。
三、2017年开具的专票抵扣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这个很复杂,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因为它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问题。
(一)、2020年3月1日以后取得的2017年开具的未认证专票。
1、如果取得2017年开具的是费用项目且金额很小的未认证专票,经认证后可直接计入取得年度的费用中,不需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如果取得2017年开具的是费用项目且金额很大的未认证专票,经认证后向当地税务机关写说明,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申请退税。
(1)、取得费用专票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应退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及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会计分录略)
3、如果取得2017年开具的是材料项目的未认证专票。由材料未取得发票是先做暂估入账,发票到冲销暂估入账。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未取得发票的,该暂估金额不得抵扣当年的所得税,要做纳税调整,以后5年内取得发票可抵扣,超过5年不得抵扣。
(1)、纳税调整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一递延所得税费用
(2)、取得发票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暂估差额)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付账款一暂估应付账款(××x单位)
贷:应付账款一×xx单位
(3)、转回递延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一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2020年3月1日以前取得的2017年开具的未认证专票。
按原来规定,2017年开具的未认证专票已经逾期不能抵扣,当时做账时已将该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了成本或费用,现在按新规定这部分进项税可以认证抵扣了,那么只调整可以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如果调整金额很小的直接计入认证抵扣年度的成本或费用;如果调整金额很大的经认证后向当地税务机关写说明,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申请退税。会计分录如下:
(1)、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2)、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二009]陆一漆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二0一0年一月一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一吧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票开具日期起一吧0天之内认证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三.留抵的进项税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 四.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
2,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3,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45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取得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票,不受360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限制。
取得发票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票,即使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也可以按规定认定抵扣进项税额,自2020年3月1日后,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不是必须!
5月1日之后,税率发生了调整。取得17%专票在规定的期限进行认证即可抵扣。税率的变化和税款抵扣没有联系!
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360日,而不是一定要在2018年5月1日之前认证完毕。
二是5月1日之前,纳税人取得的多少税率的专票,就可以抵扣的多少税率。例如纳税人取得17%的税率的专票,认证后就可以抵扣17%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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