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取保候审金怎么退
判刑后取保候审金怎么退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取保候审期间结束,判决生效以后,满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要求,可以退还。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将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不同表现,分别作出退还全部保证金或没收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具体为:一种系犯罪嫌疑人违反保证义务的,由司法机关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向其送达,并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罚金收入,依法上缴国库,收据附案卷备查。另一种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候审期间没有违反保证义务的,取保候审结束后,由前述机关向其退还全部保证金。
走取保候审程序之前,首先要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这是前提。否则,要走弯路。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此外,任何办案机关都怕担责任,只要体检出不适合羁押的病症,就可取保候审。在进行了上述判断之后,就可走如下程序: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说明:1、即使不提出取保候审,一旦被羁押的期限到期,办案机关就可变更为取保候审。2、如案件不涉及经济,保证金为2000——50000元,如果涉及经济,按涉案数的1——3倍确定保证金
一 、问题意见
保证金如何退还
取保候审保证金目的就是为了担保和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刑事诉讼法第71条等相关规定,履行取保候审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
因此,如果想要退还保证金,也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间(措施)结束以后申请退还。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的下列情形:(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根据办案机关的要求,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7)根据办案机关的要求,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8)根据办案机关的要求,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9)根据办案单位的要求,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构保存。对于已经交纳保证金的,可以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等,应当由县级公安机关作出。
因此,申请退还保证金应当向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
二、法律条文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七十一条;
(2)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8月4日)第六条。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判刑后取保候审金怎么退“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