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快速公交车道行驶扣分
走快速公交车道行驶扣分
机动车占用BRT快速公交专用车道是违反交通法规中占用禁止标线的行为,各地的处罚不一,一般情况凡被电子警察拍摄到的违章,驾驶员将罚款200元、记3分。就看是否被抓拍上了!不过建议你最好还是遵守交通法规,任何时候都不要报侥幸心理!平安是福!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违法行为是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情况,应处罚三分,并处警告或者50~100元罚款。
一般交警会按照最高额度处罚,3分和100元!
一般来说,处罚时间是十五天内,实际操作中,很多车子是在年检到期前去处理。
罚款200元(即上限)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让速不让道
相信很多驾驶者对这方面都比较迷茫,不知不觉间,就被“挤”到最右侧的公交车道上。按照深圳地区的路况来看,绝大对数均为单向四车道。从左至右分别为:左转向道、直行道、公交车道、右转向道。很多情况下,直行道车辆会受到无辜“侵犯”,直行车辆经常会被“挤”至公交车道,冤枉被抓拍。
看路段时间的, 对下您走的是哪段,如果不走运被拍了,罚100不扣分。全天专用:快速公交专用道(BRT)道路;天目山路(莫干山路至教工路);环城北路;艮山路;下沙路(杭海路至1号路);古墩路(申花路至文一西路);文一路(古墩路至教工路);文二路(古翠路以东);文三路(古翠路以东);教工路(文一路至天目山路);建国路(环城北路至解放路);解放路(新城隧道至市民中心);富春路(解放路至香樟路口);潮王路(上塘路以西);文晖路(上塘路以西);浣纱路(西湖大道至庆春路);延安路(平海路至庆春路); 7点至21点专用:天城路(秋涛路以西);上塘路(石祥路至文晖路);富春路(清江路至之江路); 交通早晚高峰专用:天目山路(万塘路至益乐路);莫干山路(花园港街至环城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至白沙路);延安路(西湖大道至解放路)。(注:早高峰时间为7点至9点;晚高峰时间为16点30分至19点。)
机动车占用BRT快速公交专用车道是违反禁止标线的行为,各地的处罚不一,凡被电子警察拍摄到的违章,驾驶员将罚款200元、记3分。
是的,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按交规扣3分罚款100元。但是以下情况例外:1.社会车辆在行经路口右转弯时,遇到外侧公交车道时,可以借公交专用车道右转;2.在路段上,社会车辆车可以借助公交专用车道右转,驶出干道;3.允许临时停车路段,临时停车上下乘客。
机动车占用公交车道行使不扣分知罚款。 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处以150元罚款。对于机动车变换车道时越实线,和在公交专用道内侧乱停放的机动车,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车辆在同一路段,半小时内如果多次占用公交车专用道,交警部门只处罚一次。
怎么说你呢,这种情况见多了,我觉得是非常愚蠢的做法。既然走到公交车道了,那就走到底吧,如果拍照,就是罚200不扣分,就是像你这样错上纠错,一样也是被拍,走公交车道加上压实线变道扣分罚款,一样跑不了!如果旁边车道有车还增加了出事故的风险!!!既然已经造成了一个违法事实,就准备承担就好了,何必再去冒着更大风险去再增加一个违法行为呢?经常见路口到实线了,直行车走到了右转道,非要压实线变到直行道。我认为是非常不值得的:
1,如果不拍,你右转道直行照样不拍,如果拍照,你压实线变道一样被拍,且后果好像比右转道直行并不轻。
2,如果直行车不让你发生了事故,你全责没跑。
3,还有一个不违法的措施可以用,先右转再掉头右转不就行了?无非耽误几分钟。真搞不懂到路口还压实线变道的咋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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