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利息算高利贷吗
三分利息算高利贷吗
月息三分当然算高利息了。
目前我们民间借贷有关利息的规定,主要依据的是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在该解释明确规定,双方约定的利息未超过年利息24%,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息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是支持的。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年利息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这个规定的正确解读是未超过24%的,属于司法保护区;超过36%的属于无效区,借款人已支付的超过36%的部分也可以要求返还;第三个部分就是24%到36%这个区间,称之为自然债务区,出借人即便在这个区域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法院也不会支持。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法院同样不会支持。举个例子:张三和李四约定年利息为30%,张三就按照约定向李四支付了三个月的30%的利息,之后,张三就拒绝支付。李四就将张三起诉至人民法院。一方面,李四要求法院判令张三按照30%的利息约定向他偿还本金及利息。另一方面,张三反诉要求理事返还他支付的三个月的超出24%的利息。法院对李四的要求只支持24%的利息和本金,而对于张三的反诉,直接驳回请求。
以上就是对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关于利息的理解。结合到本案,三分利息的约定超出了利息红线,法院只支持24%。同时对方提出房屋过户的要求也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因为房屋只是抵押物,所有权仍属于你朋友。如果法院判令之后你朋友还是还不上钱,法院可以执行这套抵押房产,但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估价拍卖。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曾经回答朋友过很多这方面朋友们的回答,对于民间借贷利率多高才能合法,多少利率才不算高利贷,其实最高人民法院最对这个有司法解释,对照这个规定就能一目了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第二十六款规定,司法保护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问题1.年利率24%以下之民间借贷利率可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利率在24%以下的民间借贷,其利息应受法律强制力之保障;过年利率36%的部分认定为无效。而对于年利率24%~360/0之间的民间借贷利息应认定为自然之债,具体处理方案是:24%~36%之间的债权并无请求力,但约定也并非无效,只是当债权人请求给付时,债务人得拒绝给付,债权人并不得通过诉讼强制债务人履行而已。
按照这个规定,年息24%以下部分,都是有效的,债务人必须无条件执行,超过36%为非法高利贷,在打击范围之内;对于超24至36%的部分,不再返还也就是要作数(请求返还则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法院解决,年息超过30%,但没有超过36%,在约定期内有效,之后债务人可申请超过利率部门无效。
1、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以是否超过年利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月利率不超过3%)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2、利息2分3,一般是指月利率为2.3%,月利率在2%(月息2分)以内都是合法的利息,不属于高利贷。
3、所以,2分利息不算高利贷。
回答好这个问题,首先得定义好什么是高利贷。在我国的政治层面上,几乎所有的民间借贷都是高利贷,因为它们都会高于银行百分之六左右的年利率。根据司法实践来看,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虽然月息三分法院不鼓励,但也不禁止,所以它是合法的,并不算高利贷。其实,从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学角度而言,因为国内每年的通货膨胀指数远远超过了百分之六,所以把钱存在银行里“理财“的肯定是脑残。所有的银行虽然它经营的产品是货币,经营的途径是存贷款的剪刀差,但显而易见的是银行作为市场要素的一分子,其经营要素和经营业绩最终也得以实体财富去衡量和处分,在以房地产和人力资源为代表的全社会通货膨胀如此迅速的情况下,中国所有的国有银行早已失去了继续存在下去的市场基础和道义基础。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三分利息算高利贷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