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制定
企业管理制度制定
企业内部管理方法一:加强内部控制的协调性
人的行为影响对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为实现控制目标,必须认识到人们的正常需求,并尽可能减少不正常行为的发生。具体而言,就是在充分重视和尊重员工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的同时,强调员工的积极性。即使在最简单的组织中,相互作用的组织结构也要求有共同的目标和指导,以通过战略、战术决策和操作控制过程来实现这些目标。
尽管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目的是调节组织行为以实现组织目标,但这不只是简单地减少那些阻碍实现目标的行为。为了防止和解决问题,内部控制系统一定要激励那些对实现组织目标有积极作用的行为。因此,组织应当努力培育一种奖励职员、鼓励创新、正直可靠的控制环境,这样既能推动对实现组织目标有贡献的积极行为,同时也能防止危害行为和事件的发生。
企业内部管理方法二:成本管理信息化
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反应能力。 信息技术是21世纪企业成本竞争的一个重要法宝,谁在信息技术上独领风骚,谁就在成本竞争中胜人一筹,这是不争的事实。在这方面我国大型企业集团应投入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统筹规划全系统的信息发展规划,建立ERP系统,减少各企业各自为战、盲目投入、重复浪费的现象。
企业内部管理方法三:考虑控制成本
内部管理控制只有在经济上可行或处于有关健康、安全等类似的“至高无上”的观念的考虑才能得以实施。任何控制行为均会产生成本,控制成本包括控制自身的有形成本、由于实施控制而造成的机会和时间的丧失以及员工对控制的反感和不满所造成的损失等。
在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设计和运行中,一定要将这些成本与不实施控制而产生的不测事件、错误、低效率和舞弊使组织受到损失的风险联系在一起进行权衡。一般来说,潜在的损失是单一事件的价值、事件发生次数及事件所造成风险的函数。潜在损失将明显随着其价值或在组织中的重要性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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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
注意要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提醒: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做到“合法、合理、全面、具体”。不能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也不能违反民法通则等其它基本法律。甚至,国家机关出台的一些政策性规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也都是必须考虑进去的,防止稍有不慎,就步入雷区。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的窗口,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人性化管理。所依据的条款规定要具体,要有可操作性。防止制定一些自我障碍条款,导致束手束脚。使用术语名词要规范,不能使用生涩词汇,令人模棱两可,出现被动局面。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没有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管理将会陷于困境。《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用人单位如何制定规章制度作了明确规定。
企业规章制度的目的: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助于企业实现科学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是加强企业管理,推动企业顺利发展的可靠保证。
因此,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竞争的需要,也是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完备而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化公司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是挖掘公司的潜力、发挥公司的效能、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全面强化竞争力的根本保证。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在于以下几点:
规章制度的主要功能是:
1. 规范管理,能使企业经营有序,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2. 制订规则,能使员工行为合矩,提高管理效率.
它的重要意义是:
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规范指引企业部门工作与职工行为需要.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完善”劳动合同制”,解决劳动争议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最重要,不可以缺少的是:
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企业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企业经营业务为中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支持企业文化。使企业文化在行政管理制度中充分体现。
3.突出团队协作的作用。
4.多奖励少处罚。
5.多积极向上的引导,少消极类型的马后炮。
说实话,不管是制度还是流程,都可以通过工作分析和专业人才构建成功,要想做到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关键还是“人”。
一、喜欢修改制度与流程
很多情况下,公司为了保证工作的顺畅进行,会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流程,但是往往在执行一段时间以后,就会发现,制度有漏洞,流程有缺陷,就需要组织改进,然后再次推行,再发现问题,再改,最后发现,全乱了,只要工作一有问题,进行不下去,就推到制度有漏洞、流程有问题身上。最后搞得制度面目全非,流程纷乱复杂,员工怨声载道。
二、谁在修改制度与流程
这种情况在一些民企里面更为严重。实际上,我们认为,不管是执行公司的制度还是流程,这些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是人在执行,一般情况下,越是基层的员工,对于制定的各种标准越是没有修改权,他们遇到问题,只能向上反映或者在不违反大的规则的情况下自行改进,这反倒是促进工作效能的正常表现。
那么问题是,为什么制度和流程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混乱不堪的现象呢?
——问题在高层,高层才有权限对制度和流程进行修改。
三、“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我们把制定规则的人称之为:劳心者,把执行规则的人称之为:劳力者。
1、管理层就是“劳心者”,他们有能力制定规则,同样也有机会修改规则,反而基层员工“劳力者”却没这种机会或权限。
2、遇到问题,管理层如果能够解决,还好,如果解决不顺畅,又不能纠正和解决下属的问题,就会出现利用“用制度管人”这种理由,来论证一下制度的不合理性,从而,直接把定好的制度给修改了。
3、如果能改好,当然没问题,问题是,有很多人修改制度和流程上瘾,把一些社会上已经经过论证很成熟的一些规则也要进行修改,以此来论证他的伟大,这就有些过了。这种情况,说实话,在一些民企老板、老板亲属或者一些高管身上尤其体现的明显。很多制度,在订立之初就是巅峰,然后就开始变得走下坡路,越改越乱。
4、所以,不是谁都可以做“劳心者”,不是谁都有做“劳心者”的能力,你把自己当成理所应当的“劳心者”,把事情搅得一塌糊涂,再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最后毁掉的,不单单是公司的业务,还影响到各个阶层的员工。
四、制度制定、流程确立,就要按照标准来执行。
1、确立一个对制度和流程出现问题以需要修改的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程序,千万不要肆意的来修改。
2、制度执行是靠着人来执行的,执行层面,不建议是高层,高层可以监督,执行层一定要委以职能岗为的人去操作,其他人不要人为干扰。
3、“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连封建社会的律法都是这样来规定的,所以,制度执行不要有特例。有些单位高层喜欢找很多理由和借口,对于违反了公司制度后不好处罚时,让管理层或者高层来进行决定,这是一种严重的错误。
希望,这些高层要紧守自己的职业操守,不要轻易做出制度要求之外的其它判断,这才是对于“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最好诠释。
以上意见为个人理解,欢迎各位高人指正。
谢谢邀请!企业的规章制度犹如国家的法律法规,它是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必须的一项工作内容。企业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组织劳动过程及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企业制度包括人财物产供销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相应的制度进行管理。企业的基本制度包括人事制度,劳动制度,奖励制度,工资制度,财务制度,生产制度,物资管理制度,销售方面的制度……等等很多大类,每一大类进行若干细分,制度越细越利于企业管理。
企业制度制定之后,必须经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再予以实施。因为企业制度就是企业内部的“法律”。法律是对事不对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就轻松多了!公平多了!并减少很多人为的矛盾。人管人不好管,制度管人就好管多了!人管人带有很多主观臆断,私人情份,不利于达到真正管理企业的目的。制度管人就不同了!一视同仁,谁违反制度谁就受到制度的惩罚,没有随意性,公平公正,也不存在得罪人,处理者按章办事,被处理者心服口服。
建立企业制度应该注意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企业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绝不能超越法律范筹。二是企业制度必须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讨论,主要是制度不违法,讲实情,具有可行性,公正性,完整性及可操作性等特点。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企业管理制度制定“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