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先分后税,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性质是合伙组织,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也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
一种是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及明细申报。这个是每个月正常申报就行
一种就是按照利润额交的个人所得税,这种的就得按季预缴,年终汇算
跟所得税的形式一样,只不过是交的个人所得税。但报税的时候又不是在个税申报软件报。而是从地税网上直接申报。
谢谢邀请!
根据你提的问题,判断你们是个人合伙企业,按规定利润分红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合伙企业的个人纳税多少与分红额的多少有关,因为你没有具体介绍有多少合伙人,是否平均分配或每个人具体多少,因此具体数额没法计算。
2.个人合伙企业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所得按5%—35%的超额累计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先分红再交个税,即先分后税。
合伙企业的个税计算是以税前利润按各合伙人的股份比率计算出每个人分配的利润,扣除个税允许税前扣除额42000,(每月3500),再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累进个税税率表计算应缴的税额。 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是:合伙企业收入总额—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损失—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再用应纳税所得对应的税率表中的级次计算应缴纳多少个税。 税率表如下: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类型都是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还有一些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自然人合伙人等等。
1.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1) 个体工商户
对于个体工商户,如果是查账征收,那么经营者按照5%-35%的五级累进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实际中更多的是核定征收,包括定期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的方式。比如,某地规定收入在2-5万的,对于经营者按照0.5%的核定征收率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在查账征收的方式下,应纳税所得=收入-成本费用损失等,然后再按照金额所适用的5级累进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
在核定征收的情况下,也区分核定应税所得率和固定征收率。比如,某地的政策是可以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那么就是按照收入*10%来计算应纳税所得,然后再通过5%-35%的累进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有些地方是直接核定一个固定的征收率,比如这里的1.5%,有可能是某地的固定征收率,或者是核算下来大概的税负比例。
(3) 合伙企业
对于合伙企业,我们要区分清楚合伙人的类型。法人合伙人是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合伙人是缴纳个人所得税。
2. 1.5%的个人所得税
在过去,不少园区的确实有这样的核定政策,吸引企业前去注册,很多文章也都以此为标题吸人眼球,但是在这样低税率的标题背后,老板们还是需要考虑更多的问题:
(1) 首先,是否适合去注册。从目的、未来发展等多角度考虑,这样的企业是否适合公司的发展,从节税的角度,这样的业务模式是否合理。
(2) 其次,考虑现实情况。现在各地核定政策有所收紧了,在部分城市的部分县区还可以申请,并且有些也不是随便就能设立,有的不允许注册后随便注销;有的每年有新设的数量配额;有的设立有苛刻的条件,所以,要具体了解清楚。
(3) 再次,注册的方式有自己去注册和专业公司到当地注册的方式。专业机构会收取初始注册费,后期管理费(可能是打包收的),这时候自己企业要匡算下成本,是否划算。
(4) 最后,要考虑下未来的因素,比如政策稳定性等等。
所以,不交企业所得税,1.5%的低税率这样的标题看起来很“吸睛”,但是也要考虑从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从适用性出发,认真考察好情况,做好未来规划,总成本匡算等等各方面的考量。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