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使用费是财产收入吗
无形资产使用费是财产收入吗
无形资产不是无迹可寻的资产,而是有其存在的痕迹,如土地资产、技术专利、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版权、非专利技术等。在其出售之前也是有一定的投资,还有一些也存在折扣,只不过不叫折旧而叫摊销,那也是存在的投入账目成本和费用。
假设某一个专利技术的出售价格为1000万人民币,而投入成本为600万,如增值税为10%。那么该技术专利的收益=1000万—600万—1000万*10%/1.1=309.1万。309.1的收益计入到营业外收入中。
反之,投入1000万而出售600万,则损失=600(1—10%/1.1)—1000=-454.5万元。这454.1万元的亏损加入到营业外支出中。
当然,土地资产虽然也是无形资产,可是一般都是跟建筑物连在了一起,那就不能以无形资产记账了。开发商也一样不能用无形资产,而只能算是存货。
还有,在现代财务制度下也不是所有的无形资产只能投入而不体现价值,只有出售才可以实现价值体现。现在财务管理中有一个叫公允价值的东西,它就可以通过市场的估价方式计入到财务的损益中。包括金融性投资的房地产和股票市场也是如此。而无需出售才体现损益。
总之,无形资产本身也是企业的资产,而且还需要进行折旧类似的摊销费用。在现代财务制度下还可以在不同的时间节点计算公允价值,通过公允价值的损益来增减企业的总收益。而不仅仅只是通过出售才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的方式体现在财务报表中。
谢谢邀请!
首先纠正一下,无形资产没有估计和计算的相关说法。
无形资产有时会涉及到评估的问题。
无形资产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种类
1、无形资产的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
2、无形资产的分类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
无形资产取得的方式不同,其入账价值的确认也不同。
常见的几种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如下:
1、外购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认
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认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3、土地使用权入账价值的确认,分以下几种情况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
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
(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摊销。
2、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自开始使用的第一个月开始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主要有: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
(二)使用寿命不能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
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以上是我对无形资产相关内容的几点归纳和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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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请自来。
标题越小,事越大。“处置”大有文章,具体可分为出租、出售、报废等情形,实务中,考虑增值税因素,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计缴增值税的方式不同,会计核算当然不同。具体如何不同,咱们逐一分析。
【1】出租无形资产
案例资料:
甲公司于2018年1月1日支付120万元购入一套设计系统,该系统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一段时间后,甲公司经营不善,未取得任何收入,遂将该系统出租给乙公司,每月收取使用费5万元。(注:无特别说明,所有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考虑与增值税相关的税费,不考虑其他税费,如印花税等)
出租无形资产账务处理要点:
〖1〗小规模纳税人
相对而言,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及会计核算较为简单,咱们先讲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账务处理。
①案例中,出租设计系统即为无形资产出租业务,取得的使用费收入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②每月租金只有5万元,通常为含税价格,出租该无形资产,征收率为3%,计算的增值税为50000/1.03*3%=1456.31元, 小规模纳税人涉及的增值税,一般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核算;
另外,销售额=48543.69元,按规定该收入免征增值税,这笔涉及增值税减免,还应将减免的计提的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业务免征增值税很常见,这是我特别设计的,在实务中非常实用。
③无形资产出租期间,每月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无形资产通常按直线法摊销,使用5年即摊销期限为60个月,即每月摊销20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8543.6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56.31
借:其他业务成本 20000
贷:累计摊销 2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56.31
贷:营业外收入 1456.31
〖2〗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销售无形资产适用的税率为6%,比小规模纳税人的多一倍,而且不免征增值税,显然应交的增值税为 1456.31*2=2912.62元,这里要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他处理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大致相同。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7087.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额税额)2912.62
借:其他业务成本 20000
贷:累计摊销 20000
【2】出售无形资产
沿用上例部分资料,假设甲公司在2020年1月5日将该系统以40万元出售,未计提减值准备;
出售无形资产账务处理要点:
〖1〗小规模纳税人
①案例中,取得40万元收入需要交增值税400000/1.03*3%=11650.49元,不含税销售额=400000-11650.49=388349.51元。
大家都知道,缴纳了增值税需要计缴城建税及附加,即11650.49*12%=1398.06元,需要注意的是按财税〔2019〕13号文件 ,城建税及附加可减征50%,即应交的城建税及附加=1398.06*50%=669.03元。
②出售无形资产,要将取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无形资产当月取得当月计提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2018年1月购入,2020年1月处置,累计摊销120/5*2=48万元,账面价值=120-48=72万元。
净损益=400000-720000-11650.49-669.03=332319.52元,也就是说,出售该无形资产净亏33.23万元。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400000
累计摊销 480000
资产处置损益 332319.52
贷:无形资产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650.49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及附加 669.03
〖2〗一般纳税人
同理,40万收入应交增值税为11650.49*2=23300.98元,不含税销售额=400000-23300.98=376699.02元,这里的城建税及附加没有减免一说,即应交的城建税及附加=23300.98*12%=2796.12元;其他处理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同。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400000
累计摊销 480000
资产处置损益 346097.10
贷:无形资产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3300.98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及附加 2769.12
【3】报废无形资产
假设在2021年1月1日,该系统完全崩溃,甲公司将其作报废,截至当日累计摊销为68万元,计提的减值准备有12万元,
报废无形资产账务处理要点:
报废无形资产不用计算相关税费,比较简单,直接冲掉计提的“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账面价值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即可。报废时的账面价值=120-68-12=40万元,相当于损失了4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相同的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400000
累计摊销 68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20000
贷:无形资产 1200000
概述:
一般的无形资产处置包括出租、出售、报废等情形,出租、出售无形资产通过“资产处置损益”核算,涉及税费计缴;
报废无形资产通过“营业外支出”核算,不涉及税费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实务中需要特别注意。
当然,如果处置的无形资产是“土地使用权”,还会涉及“土地增值税”的核算,计算相当复杂,恕不另行举例讲解。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出租无形资产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提供后续服务的会计分录,可以计入长期应收款分期确认收入。请参考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主要包括:(1)利息收入,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同业之间发生往来形成的利息收入等。(2)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指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软件、版权)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
、市场价值法。
该法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上述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
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具有市场价格,有些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难以确定交易价格,其次,无形资产一般都是与其他资产一起交易,很难单独分离其价值。
准则涉及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和现金股利收入。其中使用费收入就包括租金收入
无形资产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转让使用权,二是转让所有权。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所以仅仅转让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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