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所的真实生活
行政拘留所的真实生活
我是生活问道。
法律上允许的对人的自由进行强制限制的机构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拘留所(看守所),另一种就是我们都知道的监狱。
题主所问的酒驾处罚,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一般也就是拘留(5-15天左右),只要不是刑事处罚,即便是拘役也是在拘留所完成。
“没当过兵和没进过监狱的人不算是完人”。鲁迅的这句话在这里适用50%,因为拘留所和监狱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进拘留所的第一步:
当你喝点酒,被警察叔叔成功发现,恭喜你,你比警察叔叔更成功的领取了《金蝉脱壳》现实版体验券。
首先是醒酒,可能你喝的酒还不足以让你意识模糊,判断力和行动力下降。但对不起,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的。
醒酒完成,马上就可以进行第二步了。酒驾拘留不等同于其他的违法行为,不会有免费体检给你做。会再次确认你的信息。巴拉巴拉一大堆,反正就是告诉你:“兄die,欢迎光临。”
第三步,收走手机,拽走皮带,掏空财物,没收皮鞋(所有鞋类),确定你身上再没有一件可以伤害自己和别人的东西。然后,成功入住大通铺间。
这里要说明两点:
- 不要幻想可以免费理发洗澡;
- 不要幻想单间,都是通铺,人多人少看运气。
所以说,酒驾是个技术活,时候对了,睡觉都舒服,时候不对,三五十人挤在一张通铺上,那滋味可想而知。
洗澡的问题夏天好解决,冬天受罪。至于内中详情,大家开动脑袋运转想象就是了。
进入号房了,旅游正式开始:
一,盘道,念监规:
拘留所就是社会的缩影,里面啥样的都有,所以,进来新人首先是盘道。
得了解你的社会地位,黑白道有没有名气?有没有钱?因为什么事进来的?
一般来说,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进去之后会比较吃得开。每个号都有号长,能不能不受欺负号长有直接大权。
如果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进来之后就要念监规。有时会遇见不认识的字什么的,大多也是按照号长的意愿对待。
二,分配餐具铺位:
餐具是由拘留所的劳动号代为发放,一般也就两个塑胶小盆,一个塑料勺子。
铺位就看号长看你是不是顺眼了,顺眼的话安排个中间位置,不顺眼又赶上人多,撵到马桶边去睡也不是没可能。
拘留所晚上是需要值班的,九点开始睡觉,第一班从九点到12点,然后没两个小时一换班,一个班怎么也得两个人或以上。这是为了防范有越狱、自杀倾向的,还有助于防止火灾的发生。
三,日常行为:
每天早六点就要整理内务,叠被子,擦地板,个人卫生整理等。
上午九点后属于自由活动时间,但只局限于号房内,是不能外出的。这期间可以看看书什么的,但是严禁大声喧哗。
中午12点半到两点是午休时间,然后还是自由活动时间。
晚饭则是五点半开始,然后九点睡觉。
一日三餐以前大多是棒子面窝窝头,一周两次改善伙食。能吃到白面馒头和肉菜。
每天两桶热水,一百斤左右,一个号三十个人的话大致能满足日常生活需求。
拘留所里有小卖店,价格和外面差不多。这个小卖店不是让你出去买,而是你把钱打到拘留所账号里。每天固定时间会有劳动号的人挨个号间的询问,然后统一购买。
这也是拘留号的人能不能不受欺负的一个途径,经常买点好烟、火腿肠、方便面什么的给号长和几个管事的室友,会得到一定的关照。
四,酒驾的人在里面的地位:
拘留所里也分三六九等,而且,社会等级更明显。
一般来说,拘留-拘役-待审/待判决是个顺序。
由于拘留属于最轻的一类,因此,在里面的地位也最低,而已经开庭的,根据所犯事儿的大小就能判断出大概服刑期限。
这个顺序再来排列的话可以大致如下:
重伤害(抢劫、盗窃、聚众斗殴等)—斗殴(造成伤害,但不是重伤害)—抢劫—盗窃—渎职受贿—花案。
这都是能够判刑的,其中最让人看不起的是花案,也就是祸祸女性(重婚的另说)。一般这种人进来,哪怕是判死刑,也不会少了一顿打。
以前酒驾没入刑时小偷小摸和花案在拘留所里是最受气的,酒驾入刑之后大有后来居上的趋势,逐步向最让人看不起的态势发展。
这是因为酒驾的人不把自己和别人的命放在眼里,属于无德之人。明知道酒驾危害还管不住自己的,说明是不能委托以重任的,这样的人别管有多高的社会地位,实际上在号里是不会有人真的维护他的。
只有对你具体作出处罚的派出所会留档,不会上传到公安局的互联共享网,因此,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是没有你此次犯错的记录的,所以,只要你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对你以后的生活是不会有影响的。
这是行政拘留,在公安机关是有关于该违法行为记录和关于本人相关资料的记录的。
但不是一般人理解的“案底”,“案底”是指涉嫌刑事犯罪尚未查明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或构成犯罪的犯罪分子的记录,你这里仅仅是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而已。
移民审查的时候不太可能知悉这些内容,因为不属于记录在人事档案或全国联网的犯罪记录。
而且该行为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一般不会影响移民。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法律依据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拘留5天会有案底存在吗的相关资料,拘留的处罚相对于其他处罚来说,算不上太大,可是也足以能让人反思自己的过错了。拘留的期限一般是10天以内,特殊情况是15天以内。
每到年前,人们总是关心一些特殊单位的人如何过大年。年三十拘留所被关押者有啥感受?本人对此有所了解,说出来为大解释疑解惑。
拘留所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反省过错的地方。没有构成刑事犯罪,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自带“口粮”,被褥,还要交“过夜钱”,就是说,被拘留者的生活费用都要自费。自己没钱,没有亲戚朋友管的,费用由“送人单位”结账,行政拘留者由派出所付费,司法拘留者由地方法院民庭付费。
被《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者,可以与派出所和法院协商啥时候进去反省自己。当然有周期设限,有单位担保,直系亲属担保就可以商量。比如,1号接到行政拘留通知书,被拘10天,本人和担保人与派出所协商20号去拘留所完全可以,有法可依,有矩可循。当然,有逃跑嫌疑,家在外地,特别重要的是没人担保就必须立即送进拘留所。
那么,过大年三十拘留所里被关押的人就很少,年前判年后拘,过年判必须拘,比如大年初一闹事者,这种人就是没事找事想进拘留所,只有立马送进去没滴商量。
拘留所可以打电话,可以购物,家人可以在规定时间送东西,被检查后都可以送入,但吃的熟食尽量少送,怕不安全,不卫生的送入,出了事情很麻烦的,管理警员不会没事找事。写单子有人负责帮你买,价钱肯定贵了,这要理解平常心待之。
拘留所有电视,长明灯,管理比看守所松散多了。有钱的可以提前购物,吃的喝的都没问题。本来就几天时间,天南海北,各地人聚在一起过年是有缘,共产生活几天,只要高兴快乐,其余都啥也不是。没钱,没人管的,拘留所会出钱尽量让其高兴,吃顿饺子是小意思,瓜子糖果不是问题,小酌几杯有些难度,不要闹事想点办法并不困难。总之,拘留所过年三十相比监狱和看守所,有着天壤之别。不过心情肯定不好,团圆之夜,置身于这样的特殊环境,偷偷流泪的概率是很高的。但愿过大年三十,拘留所空空如也……
你好,这个问题也只有蹲过看守所的人才能给你讲得明白,下面说说我的经历吧。
记得那是2012年的时候,当时我带着我女朋友第一次回老家见父母。我们是准备在广州火车站坐车回家,到了火车站以后开始刷身份证准备进候车室。
问题就出在了这,当时民警刷我身份证的时候发现了问题,他也没说什么,就让我们跟他走一趟,然后去到火车站的派出所,民警当时就把我拷起来了,这下我和我女朋友都蒙了,连忙问他们怎么回事,抓我干什么?
后来,民警就把事情原由说给我们听了,说我在2009年的时候,在重庆涉嫌一起诈骗案,诈骗金额30多万,这两年我一直都是网上追逃的逃犯。
无论我们怎么解释,他们都不听。说只管抓人,其他的等重庆警方过来人了再说。
然后就来了一辆警车,当时除了我,还有五六个在火车站被抓的,警车把我们带到医院做了体检,然后就带去看守所了,那个看守所叫什么,在哪里我不清楚,反正隔广州火车站有一个多小时车程,看守所附近好像有货运列车。
警车进了一扇很大的铁门,然后就叫我们下车了,下车以后进到一个房间里,过来两个民警让我把衣服脱了,连裤衩都脱,全身检查有无携带违禁物品,检查完以后就换上囚服,自己的随身物品和衣服被放到一个保存箱里。
后来,民警就带我去了牢房,应该不叫牢房吧,先就叫班房好了,班房是很牢固的铁门,门栓都是一根很粗大的铁棍,进到班房里面之后就是一个大通铺,铺上坐着五六个人都恶狠狠的看着我,顿时间我就感觉到了电影中的片场,脑海里一直在想他们会不会打我,他们都是犯什么事进来的,这里会不会有杀人犯之类的,民警给我指了指我的铺位,然后就出去了。
然后我就坐在铺上,上下打量着班房里的一切,房里除了大通铺,就是一个蹲厕,蹲厕旁就是洗漱用品,进门方向的墙上有个四方形口子,应该是传话和检查用的,正面墙上有一部电视,一个挂钟,其他没有任何物件。
过了几分钟,睡在第一个位置的光头过来问我:兄弟,犯什么事了?我说诈骗。他问多少钱,我说:30万。又问我要带去哪里?我说:重庆。他又问我吃饭没有?这时我才想起来,早上被抓,现在都晚上六点过了还没吃任何东西,水都没喝过。于是他就拿了两个绿豆饼给我,说:这里就这条件,随便吃点吧。我说了声谢谢,就拿着吃了。
后来是九点还是十点记不清了,熄灯了,就都准备睡觉。我呢测夜未眠,心里一直想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一直都在广东工作,为什么我在重庆犯案子了?后来我终于想到一种可能性,就是我的身份证丢失过。整晚都在想办法,但我又出不去,只能靠我女朋友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起床,有民警进来检查,然后坐一排读监规,再然后有人送来早饭,馒头,包子这些,吃完早饭后就自由活动,有的人打牌,有的人聊天,在聊天中都知道这些“室友”都是犯什么事进来的,光头是个毒犯,在火车上被抓的,也在这里服刑,好像要服刑十多年,还有两三年就满了。其他有打架斗殴的,有偷东西的,也有诈骗的,不过都是要被带走回到犯案当地,只有光头是在这里服刑。
中午一样是有人送饭过来,就米饭和猪肉白菜,很难吃,估计就是煮熟的,没有油荤,饭盒也是脏的,晚上六点吃饭,吃完饭七点到八点看电视时间,一天就这样过了。最尴尬就是上厕所,面对着七八个男人拉屎是什么样的体验?每两天打开班房后门洗一次澡,露天淋浴,七八个男人一起洗,这时肥皂掉了最好别捡。
日复一日的过了八天,重庆来人带我回重庆调查,没想到第一次坐软卧火车还是跟两个警察,到了重庆当天就澄清了,确实是我身份证被别人盗用进行了犯罪。
这八天也多亏了我当时的女朋友现在的老婆,一直帮我收集证据,也独自前往重庆等我。
这就是我在看守所的经历,也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身份证如果丢失,一定要到派出所去挂失,万一被不法分子利用就引祸上身了。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行政拘留所的真实生活“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