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违约金最高限额规定
民间借贷违约金最高限额规定
民间借贷的滞纳金和违约金有上限。就是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款合同中,逾期还款违约金最高为同期银行挂牌利率的四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违约金:
①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②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③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是可以协商确定的,但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也就是说,违约金由当事双方协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双方协商的违约金,不可以超越百分之三十,否则合同无效。扩展资料:尤其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合同的类型不同,违约金的比例也不同,根据司法实践,一般违约金最高不应超过标的金额的20%。 另外,关于借款利息,《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民间借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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