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该怎么认定?
美好的婚姻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令人向往的。然而,一旦步入婚姻殿堂,我们身上背负的责任就不再是一个人的重量,而是一个家庭的重量了。尤其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该如何认定和处理,也是一个需要了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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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投资都会有风险,被告李某和王某就原始夫妻关系,结婚后,李某投资了一家小吃店,并且经营的非常不错,赚了三十万。但天有不测风云,李某爱上了赌博,小店长时间无人打理,生意便变得越来越不好,一年之后,小店被迫关门,这一年,李某不仅没赚上钱,还赌博赔了四十万,小两口的日子过得越来越艰难,王某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好跟李某提出了离婚。然而,婚还没离,李某赌博的债主张先生就找到李某的家里了,口口声声找李某要钱,如果李某还不给钱,就让李某的妻子王某来还,王某坚决不还,并且还跟嗜赌成性的李某离了婚,那么,法律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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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夫妻双方在结婚后,涉及债务的关系,理应都要俩人共同承担。理论上来说,不管双方从事何种经营性活动,所获得利润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权力和义务的对等关系,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正常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承担的。法律规定的债务,是指一方借款购置并且已经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日常开销所产生的债务,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所负担的债务,因一方生病或为对方治病所欠下的债务,为抚养子女或者有赡养义务的老人而产生的债务,这些可以称之为共同债务,一旦某一方无法支付还清,另一方也有义务为其清偿债务。但法律有规定了不应该偿还债务的几种情况。比如,这些债务不基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有一方进行承担,这笔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而并非双方债务,再比如,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行为而产生的开支,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就分列其中,因为这些行为只是单方责任,不该由另一半一起承担。虽然李先生和王女士还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但李先生因赌博所产生的债务就不应当由王女士来承担,因为责任方就在于李先生一方。另外,如果夫妻双方一方并未同意,另一方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投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债,且收入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也不该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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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日常的生活中,夫妻的责任和义务是一对对等的关系,法律保护的永远是合法权益,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无论在婚姻关系中还是在社会关系中,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只有学习法律,知法懂法,才能让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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