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非京籍如何申请公租房
2021年非京籍如何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的申请请条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符合申请条件的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名词解释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
如何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都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审核流程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住房资格审核进度,您可到申请的户籍所在地街道住保业务窗口进行问询,或关注市住建委官网,住房保障专栏进行查询。
申请材料包括∶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
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居住证;
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及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凭证;
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
公租房的配相标准是什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家庭人口
家庭构成配租套型
1人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单居、小或中套型
中或大套型
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3人以上
中或大套型夫妻及子女
“新北京人”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新北京人” 公租房专项配租实行项目登记制,不实行轮候制,不需要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领表走”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申请资格备案,工作单位所在地(目前以社保缴纳地为准)住房保
障部门有房源配租时将发布公告,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届时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渠道直接参加有关房源配租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摇号选房。
非本市居民也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 61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规定,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区和各园区政策请具体咨询工作地所在区住保部门或工作单位所在园区管理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屋租金是如何确定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的原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或市投资中心定期测定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产权单位拟定,不得高于测定的项目所在区域市场租金,并实行动态调整。产权单位为中央及市属单位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需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其他项目租金标准需经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备案。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合同期限为多长时间?如何退出公租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 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需向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腾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10个工作日内,应书面通知承租人原申请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人口等变化后,是否可以调换房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经区县住保部门复核继续符合承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有套型匹配的空置房屋,产权单位可根据调整审批意见时间顺序予以调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项目中没有套型匹配的房屋,由产权单位建立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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