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孩子能要回去吗
收养的孩子能要回去吗
现实困惑周某夫妇生了一个女孩,受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周某想再要一个男孩,就擅自决定将女儿送给他人收养。周某之妻罗某得知后,大哭大闹,逼着周某说出孩子的收养人,并找到收养人要求要回孩子。罗某能够要回自己的女儿吗?律师答疑子女是父母共同的子女,生父母送养子女时,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送养,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单独送养子女,否则,送养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据此,本案中周某瞒着罗某单独将女儿送与他人收养的行为是无效的。此外,根据我国《收养法》第十九条规定,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可见,即使周某送养成功,按照法律规定,其也不得再生育子女。法条链接《收养法》第十条第一款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第十九条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法理荟萃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我国法律严禁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以逃避计划生育政策。
户口都上了,法律上已经是人家的孩子了,要不回来。只能靠你们双方协调了
他们凭什么不要就抛弃,想要就来要?你收养手续齐全,合理合法,怕他们?没告他们遗弃罪就是便宜他们,还敢来要?打出去!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因此,可根据以上规定解决收养关系。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确实送人收养,不是遗弃,按照法律规定,虽然是非法的,但是不构成遗弃罪。同时,目前刑法还没有非法送养、收养罪,不能定罪量刑。 但是,按照国人的传统,是要受道德谴责。 生身父母是法定关系,可以主张要回来,没有犯法。但是,过去如果拿人家的礼物和钱,应当退还给人家的。
这样的父母太自私了,当时把孩子送人事非得已,12年一次也不看望是什么理由?
想生就生,想送人就送人,想要回来就要回来?孩子是生命,这样的父母一切为了自己,太自私了吧!
不养就不要生,但愿孩子遇到的人家是个好人家。
有个朋友小时候被送人了,原生家庭有两个姐姐,也是因为重男轻女,想生男孩,就把她送人了。
朋友现在结婚成家,生活幸福。亲生父母一直要相认,朋友死活不同意。
“为什么不把两个姐姐中的任何一个送人,为什么把我送人。既然当初送了,就不要再想着要回去了。”朋友一直没答应和父母相认。
人生好多过错无法弥补,那就自己为自己的过错买单吧。
奉劝这位家长,还是不要想着要回来吧。
你的孩子交给别人抚养十五年,现在想要回来,你知道十五年是多少个日夜,一生中有几个十五年,十五年不是十五天,就是个石头在手上摸了几年都成雨花石了。
你把水泼到地上能收起来吗?你是个没有良心,忘恩负义的渣人,也不配做父母,别伤了孩子的心,在他(她需要父爱母爱的时候你在那里?我是一个养女,这种心情我最理解,我这辈子在心里都没原谅我的亲身父母,最遗憾的是他们让我改名换姓,每年清明我只去给养父母扫墓,亲身父母在什么地方我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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