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利息怎么算
公积金利息怎么算
20年每个月要还59.9152。这是最新的利率.9152=1497现在公积金年利率3.87每贷款每一万元钱。总利息就是每个月1497.88*300月=449364元,如果你还满20年总利息=449364-本金250000=199364元,如果你提前还款利息只算到当月,你贷款25万,每个月要还25*59.88元
亲,武汉公积金以两种方式计算公积金贷款能力,一种是账户余额20倍; 另外一种是按实际还款能力来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年限。 关于贷款年限,如果资金充足,建议选择3年的还款利率最低为3%; 另外一种公积金利率对比同期商贷利率较为优惠;一般公积金贷款以退休前的年龄为贷款最长期限~ 例如你现在30岁,公积金还款设定的还款截止年龄为女性55岁,男性60岁,目前如果你29岁,那么最长可以贷30年~ 你目前交纳比例是10%的话申报交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就是2800元,按照实际的还款能力公式计算为:2800*0.35*12个月*20年=23万5千元 另外,如果你公积金账户余额多,建议用账户余额20倍来算公积金比较划算。 以上,请知悉,有不明之处请再追问!
目前很多人都交公积金, 但是很多朋友都对公积金不是很了解,很多人以为公积金交完之后,需要买房的时候才用到,实际上公积金除了买房,还是可以充当理财获得利息,还可以取现等等。
公积金余额是有利息的,具体算法如下
之前规定的利息按存入时间长短分两档,从2016年2月开始公积金存款利率一律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也就是1.5%。
依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是由人民银行制定。2016年央行、住建部及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该政策将于2016年2月21日起正式实施。
也就是目前公积金的存款利率跟银行一年期的基准利率是一样的,都是1.5%,不管是刚存入的钱,还是之前累积的账户余额,统一按照1.5%的年化利率计算,实际计算的方法跟银行存款一样,就是按照资金实际存入的天数计算。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如你每个月自己交的公积金是400元,单位同样交400元,那一年的公积金就是9600元,你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交。
那2017年6月30日结息20.88元,账户余额是4820.88元。
到2018年6月30日结息总共是150.03元,账户余额累计14570.91
那到了2019年6月30日结息是296.28元,账户余额累计24467.19元。
往后也是按照这个公式去类推。
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
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制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即年利率0.72%,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人民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即年利率1.71%。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且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征收利息税。一)定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为上年度结转数即7月1日结转金额(含利息),乘以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1.71%,即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32480.14×1.71%=555.41元 (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活期部分采用“累计日积数法”计算利息,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率,即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首先用(结息日期-记息日期)*进账数额,求出每笔进账对应的积数,然后对记息期间的所有进账求总(即累计日积数),最后乘以活期日利率,即得到活期部分应得利息 活期部分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
解答:
住房公积金利息公式: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
当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则每年的6月30日进行结息;如果之前缴纳不满一年的,需根据活期计算利息计算;满一年的则根据3个月定期利率计算。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三年以上3.25%,公积金贷款最好贷30年,利息远低于通胀。所谓贷到就是赚到~
公积金的利息计算是这样规定的:上年度归集缴交的公积金余额,按三个月定期存款的年利率(目前为2.60%)结息,当年度归集的按活期利率(目前为0.35%)结息。结算日期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比方说:2008年至2011年6月30日,你公积金帐户的余额为22500元(2012年6月30日结息时按年利率2.60%结息),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共缴交了7500元 (按年利0.35%结息):
22500*(1+2.60%)+7500*(1+0.35%)=30611.25元(2012年6月30日的本息合计)。
以上回答仅供你参考。
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对转变住房分配机制是有利的,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以及周转,进而逐步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共同来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筹资机制。通过向个人来提供政策性的住房贷款,可以降低职工的贷款购房得还款负担,也能逐步提高职工工资中的住房消费含量,从而增强职工购、建、大修住房的能力。
依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六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是由人民银行制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七月1日至本年六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得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即年利率0.72%,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人民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即年利率1.71%。
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
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比如,一职工自2009年9月开始缴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200元,加上单位的2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400元,至2010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4000元,这4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36%计息:
当年的利息:4000*(0.36/100/12*10个月)=12元
当年的本息:4000+12=4012元
2010年7月——2011年6月,该职工连续交纳的12个月,月交额还是200元,交上单位的200元,每月仍为400元,2011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时,帐户内的余额为:上年4012元,当年4800元,结算方式:
1、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
4012*(2.85%/12*3)=28.59元(利息),本息和为:4012+28.59=4040.59元;
2、当年的4800元按活期存款利率(0.5%)计息:
4800*0.5%=24元(利息),本息和为4800+24=4824元。
至2011年6月30日,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为:4040.59+4824=8864.59元。
这8864.59元在2012年6月30日按三个月的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交的公积金,到2012年6月30日时按当时公布的活期利率结息。
公积金有利息么?住房公积金个人利息计算公式?温馨提示: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且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征收利息税。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公积金利息怎么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