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一切财产都受法律保护对吗
公民的一切财产都受法律保护对吗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条是对夫妻一方财产的规定即夫妻特有财产制,是对夫妻共有财产制的补充和约束,也是对个人财产的保护,防止人们借婚姻不劳而获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特有财产制是指在共同财产制的前提下,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单方享有所有权,进行使用、收益和处分,任何人无权干涉。涉及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清偿时,任何人无权对该部分财产请求权利。一方的婚前财产。即夫妻进行婚姻登记之前的所有财产不因结婚行为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始终为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劳动收入、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及其他合法财产。这里比较难界定的是婚前个人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和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的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对夫妻一方婚前买房所有权的归属进行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解释首先尊重夫妻双方意思自治,如果双方对房屋所有权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才能由法院判决房产归于首付款支付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还贷,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可以请求分割或由产权登记一方进行补偿。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该类费用的获得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劳动、赠与所得而是夫或妻一方因个人身体遭受非法侵害所得的必要的治疗费用、生存所需的必要费用。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与公民个人生命健康直接相关,对于保护个人权益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其为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体现的是立遗嘱人和赠与人处分财产的意志和自由,法律规定其为一方个人财产体现了尊重个人意愿及防止夫妻一方滥用遗产或受赠财产。因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但是现实生活纷繁复杂,尤其是婚前、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出资导致的产权归属问题。《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对父母婚前出资导致的产权归属问题进行了明确:“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如果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出资多的一方明显不公平。虽然没有赠与合同,该解释认为婚前父母出资的行为即表明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依照出资的多少按份共有。婚后双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因为夫妻双方已经组成独立的家庭,综合考虑双方关系、出资时间、资金数额以及钱款计划用途等因素,认定购房行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婚姻法解释(三)》对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和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产权归属问题进行了明确:“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产权登记行为即表明了赠与行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理解产权登记产生的公信力。因此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因夫妻关系对一方取得该财产并没有贡献,该不动产视为登记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因父母出资份额不同,子女对产权则按份共有。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一方,俗称房产证上“加名”,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房产证上加名,在房屋变更登记之前赠与方可撤销,受赠方无权要求继续履行。但是若变更产权登记即加名成功后,赠与方主张撤销或者请求判令产权系赠与方个人财产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理解产权登记的意义,加名成功视为对一方赠与行为履行完毕,不可撤销。爱是克制,不是放纵。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该类生活用品具有专属特点,如个人的衣服、化妆品等。对生活用品,人们的理解不一。有人认为普通生活用品比如鞋帽等归个人所有,但是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实践中“价值较大”的标准难以判断,简单从购买价格或现值上来衡量难免过于草率。因此我国法律并未将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方用夫妻婚后收入购置的首饰,如金银首饰因其价值高,金额大,并不是生活用品,而是奢侈品或投资品,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兜底条款,社会生活纷繁复杂,个人财产还包括其他形态的财产或财产性权利。比如一方婚前玩游戏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装备、经验值的等。 总之,夫妻特有财产制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形。夫妻一方的财产不会因为一定年限的经过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民的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如果是违法行为不仅不受保护,还要追究法律责任直至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我国,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保护守法的人,公民的合法收入和私人财产,一视同仁地受到法律保护。
但对违法的行为,法律会予以打击和惩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到底,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是政治、经济、思想的综合形态。
法律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因此每个公民,要遵从法律规定,尤其是赚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以歪门邪道走捷径的方法获取的不义之财,迟早会受到法律的审判,予以没收上缴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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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社会上的财产十分丰富,按照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合法财产:是指财产取得的方式、方法、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但说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经及其它合法财产。保护财产所有权的手段有民事法律手段和刑事法律手段,其中刑事法律手段是最严厉、最有效的保护方法。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
①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佥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国家运用刑事和民事等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②我国法律只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对于公民通过非法方式、方法获得的财产,法律不但不保护,国家还要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罚。 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受到保护。由于年龄和智力等因素的影响,我们还不能独立参与较复杂的经济活动,自己的财产由父母代为管理,尤其是那些可能导致财产减少的活动,必须经过父母同意才能进行。但我们可以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接受赠与的财产,父母不能干涉或者将我们接受的财产据为己有。 公民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未成年人获得财产的主要形式是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的所有权。当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佥财产所有权。可以与侵害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起诉讼,请求法律的帮助。同时我们要尊重别人的财产所有权,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就标明拥有对一套房屋的所有权,是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
1、宪法规定: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民法通则规定: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3、物权法规定: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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