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评残需要什么手续
司法鉴定评残需要什么手续
负责人一定是单位的法定的代表人吗,还是他的直属经理就可以。
他们若不愿意陪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他的直属经理就可以。
先做工伤鉴定再做伤残鉴定是您父亲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并获得伤残补助的一个流程,不可以直接做伤残鉴定。若是你准备直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可以不做工伤鉴定,直接做伤残鉴定。
我父亲没上过保险,就是农村合作医疗,而且工伤鉴定做起来恐怕有点困难,所以想能不能自己人办理完成这个鉴定。
可以,但你得明白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单位必须得交的。
可以,但你得明白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单位必须得交的。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伤残鉴定即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是为了科学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种形式的损害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为了解决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做的鉴定结论。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1)本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后写出证明材料,连同本人档案材料
(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人民警察须着制式服装)等一并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
(3)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认为具备评残资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检查和鉴定后,根据残情鉴定,写出综合报告,填写《伤残等级审批表》和伤残证件,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并报市(州)民政部门审查。
(4)市(州)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写出评残报告,在上报的《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省民政厅审批。
(5)省民政厅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伤残等级审批表》和伤残证件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并通知县(市、区)民政部门将伤残证件发给本人。
伤残人员由于残情变化需要调整伤残等级的,按上述程序审批。
准备好以下材料直接到司法鉴定所鉴定即可,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伤者身份证
2、 病历本
3、 诊断证明
4、 出院小结/出院记录
5、 X光片、CT片
6、 X光片报告单、CT片报告单等
7、 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司法鉴定评残需要什么手续“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