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服刑期间认真悔罪可以减刑。
罚金刑应当及时履行,否则法院会强制执行。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会影响认真悔罪情节的认定,在减刑时要从严掌握。
如果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可以申请缓交、免交,不影响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第二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是的。
如果正在取保候审,一旦被判处有期徒刑,应该立即收监。有期徒刑属于监禁刑,应在监狱中执行。其中,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诉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判一年缓刑一年,是指判决之后在外一年内接受考察,不违反缓刑一年考验期法律规定的,判处的一年刑期不再执行,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又犯事的,收押服刑一年刑期
法院判决后可以马上申请保外就医,关键是要符合申请保外就医的条件: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扩展资料:
保外就医期间的规定:
1、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
(1)、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而刑期未满期的。
(2)、取保外就医的。
(3)、自伤、自残、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4)、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5)、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6)、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7)、违法犯罪的。
四、保外就医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执行刑期:
(1)、种不正当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2)、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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