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从不探望孩子
离婚后从不探望孩子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和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还补充了一点: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的权利。请您对照以上条例,行使自己的探视权。
十八岁的孩子应该能分清是非有自己的主见了。你应检查是不是亏欠了孩子,对他(她)关心照顾不周。同时对孩子应该尽量多关爱他(她)照顾他
(她),改善亲子关系,让他(她)心目中有你这个父亲(母亲),他(她)就会来看望你的。同时你也可去看望他
(她)呀。这亊又不能硬性规定的,只有自己用行动来争取的。
感觉关键点在于你们离婚时彼此之间伤害的太深了 所以孩子成为你们斗气筹码和牺牲品
要想彻底改变僵局 必须学会化解矛盾 离婚理由不详 但离婚都是两个人的事 首先不要去无谓地指责对方 也应该从自身查找原因 既然已离婚对错早已显得无足轻重了
找个机会聊聊吧 如果双方都没有再婚 没准还会有意外收获呢
一个赌气不看孩子 一个迫切希望来看孩子 由此可以看出你们之间的缘分未尽 可以负责任地说 你们之间还是有感情基础的 只是双方没能及时沟通处理好 迫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最后导致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孩子是女人身上掉下来的肉,可以说孩子是女人一生中最关心和需要呵护的人,也是女人一生中的最大牵挂,她们永远希望孩子能呆在身边,时刻不离左右,就像母鸡保护雏鸡不被老鹰叼走,才能显示出为母则刚的本性。
如楼主提的是,婚后不带孩子走的女人,真的会不想孩子吗?我敢说绝大多数,占99%以上的女人都会想念自己的孩子。除非这个女人是个神经病,得了健忘症,换着正常的女人,哪怕她再自私,再风流成性,她也会想孩子的。
因为,想孩子只是思维领域里发生的变化,只要是一个具有独立的思维能力的人,在他(她)的脑海里永远不能抹掉的就是曾经发生过的重大事件,生孩子就是属于一生中发生的最重大事件,她能不想不回忆吗?
也就是说必须要把单一的想孩子跟呵护孩子,关爱孩子,抚养孩子,教育孩子区分开来。前者是虚无渺茫的,不存在任何实惠,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行为发生。后者才是以实际行动实施的看得见行为,这是需要奉献和伤害自己的经济利益的。
话又得说回来,我知道楼主问的是有的女人离婚以后,不带孩子走,也不来看望孩子,给孩子的抚养费。其实,这一部分女人可能有一大半有她的苦衷,不是因为经济问题,就是因为夫家的人不让看孩子,可以说她们的现实生活是非常凄凉和凄惨的。
有的女人离了婚以后没有住房,又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她連自己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你叫她怎么带孩子走?但又有一些这山望那山高,只图自己贪图享受,狠心抛夫弃子的女人,虽然对孩子不管不顾,但不能说明她不想孩子,这不符合规律,也不符合正常的思维形式。
由于老汉我才疏学浅,此题就回答到此。如有持不同观点者,请斧正,我一定接受,谢谢了!
我是合肥人,5年前与妻子离婚,儿子判给了母亲。判决书上说,节假日我可以接孩子过来住,但离婚之后前妻带孩 子去了外地,不给见孩子,还换了联系方式。请问律师,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解答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他的前妻来配合他来看望孩子,因为看望孩子不仅仅是权利,也是一个义务,这个义务就是:作为父母要尽到对子女的扶养义务,即使不是他自己来照顾孩子,那么他依然有教育这方面的权利,法律不能剥夺,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他们已经是属于离婚了,之间肯定还存在着矛盾,但是还是那一句话:和为贵,只要双方沟通好,一切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我相信他的前妻也会配合他来看望孩子的。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这是新婚姻法的具体规定,请注意搜集证据,现在法律主张的是证据!
从这个描述只能有两个字:畜牲,禽兽。有什么理由这样做?是人能做出这样的事吗?是不是他的血脉他的孩子?是,就责无旁贷,不可推卸。
大多数这样做的男人本质就是渣。只是结婚前演技太好,女人谈恋爱智商都是零,才会有这样的悲惨的结局。但凡有一点人性血性的男人也不会不给抚养费。不去看孩子,可以理解。要根据孩子的意愿,尊重孩子的想法。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有些男人还有幻想,想复婚。以为经济困难你们会回头。可是恰恰这种让人寒心的行为不可能再回头,只会更加坚定离婚的决定是正确的。永远没有再回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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