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二次开庭举证
劳动仲裁二次开庭举证
《劳动争议案件办案规则》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八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第十九条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条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规定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第6条第3款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国家应该主动执法,规范企业行为,不要员工一个一个的去维权,太没效果了!
关于:劳动仲裁举证期限,仲裁开庭后被申请人再提交证据。 回答你的提问;
一、用人单位出示一份由用人单位自己整理的客户对于我的投诉,没有任何其他证据支持。 此证明目的在于证明你违反劳动规范,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向仲裁员提出庭审后自己再去要求客户做一份对我的投诉证明文件。仲裁员居然许可3个工作日内提交,然后再叫我去质证。请问这合理吗? 这样决定是错误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你可以质证证据真实性,可申请证人到庭,并非你要去取证,你去取证等于举证责任到置了;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机构违反证据规则,应给予纠正,你应当提出主张。 仅供参考。
【每日讲法观点】劳动仲裁开庭的时候,忘记提交一些证据材料了,这事确实稍微麻烦一些,不过对最终的结果影响应该不大,可以开庭结束后与仲裁员沟通或者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提交该证据。
仲裁庭结束后,与仲裁员沟通
对于影响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虽然经过了举证期限,在庭审中也没有向仲裁庭提交,但是如果并不是故意为之,仅仅是一时疏忽,庭后与仲裁员进行沟通,仍然可以提交。
要知道,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劳动仲裁的裁决虽然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并不一定是最终生效的裁决,对于影响劳动仲裁裁决的证据,仲裁员一定会谨慎对待。
如果仲裁员联系不上,或者不愿意采纳庭后提交的证据,可以写一份书面的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证据,通过挂号信的形式邮寄给仲裁员。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案件都是要仲裁前置的,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之后,一方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如果确有证据证明与事实不符,或者相关证据能够推翻对方的或者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法庭必然会予以采纳。
所以由于自己的疏忽,而在劳动仲裁阶段未能提交证据,并不必然导致案件的结果对自己不利。
总结
不管是劳动仲裁还是法院开庭,都有规定的举证期间,如果没有特殊事,由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照规定的举证期间提交证据。因客观原因确实自己无法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仲裁庭或者法庭进行调取。
而像题主这样由于自身疏忽,在劳动仲裁阶段没能提交证据,而此证据又影响着案件基本事实的认定,原则上即使是开庭结束后,仲裁庭也会对该证据予以考量,组织双方重新开庭质证。即使仲裁庭对该证据置若罔闻,仲裁裁决并不必然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服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劳动仲裁二次开庭举证“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