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一人轻微伤
寻衅滋事罪一人轻微伤
一人轻微伤尚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行为,要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一般来说,随意殴打他人,如果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三人以上轻微伤,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不过,如果行为人近年来有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这三次每一次都没达到严重或者恶劣程度),或者虽不到三次但造成了较大社会影响,应属于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果尚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
56″
造成轻微伤是寻衅滋事的加重情节。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问题应该是笔误,寻衅滋事“致”(非至)二人以上轻微伤,是否有时间限制?之所以有这个问题,是因为寻衅滋事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依法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可能坐五年牢房,“刑法很严厉,后果很严重!”
首先,打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依法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并非随意出入人罪。何谓“情节恶劣?”国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即为“情节恶劣”。这个“二人”,依法还不能有一人是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如是,则致一人轻微伤就是“情节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另外,持凶器随意殴打致一人轻微伤也构成“情节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其次,致二人以上轻微伤,这个致伤二人之间,是否有时间限制?国家司法解释规定:致二人以上轻微伤,是指随意殴打他人,“一次”致二人以上轻微伤。如果不是一次,有时间间隔,“三次”以上包括“三次”随意殴打他人,即使一次致一人轻微伤,也构成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属于“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由此可见,随意殴打他人,“一次”致二人以上包括二人轻微伤,依法就属于“情节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随意一次打人,致二人轻微伤,寻衅滋事犯罪,如打特殊人士,一次即是犯罪,手持凶器打人,同样刑罚处置,理性平和处事,远离违法犯罪!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寻衅滋事罪一人轻微伤“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