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本期由我们离婚律师事务所专业的律师,为大家进行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这一问题的解答。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1.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1 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最长保护期为2年,起诉期限仍为6个月)2.2 当事人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长保护期为20年或5年,起诉期限仍为6个月)
提起行政诉讼前,请先明确以下问题:
1. 是否超过起诉期限;
2. 原告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3. 被告主体是否适格;
4. 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
以上4点,是很大一部分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败诉的原因。程序上都过不去,自然谈不上进行实体问题的审理。
如以上4点均确认无误,再考虑提起行政诉讼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有些案件即使胜诉了,对原告来讲也无实际意义;有些案件,原告是系寄希望在诉讼过程中与被告达成调解;有些案件,实体上是有问题的。
解决了以上这些基本的问题,再结合案情讨论胜诉(或达到诉讼目的)的可能性。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2000年3 月10 日之前提起行政诉讼的,确定其起诉是否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不能直接适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有关最长不得超过2年起诉期限的规定,而应当先根据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和1991年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来进行判断。
2.一般而言,认定当事人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需要考虑以下四个因素:即起诉期限的起算点、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的期限、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时点、超过起诉期限是否存在正当理由。根据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贯彻意见》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正确交待诉权和起诉期限的,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而非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1年零3个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才能认定为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3.人民法院仅以被诉行政行为落款的日期作为起诉期限的起算点,认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裁定驳回其起诉,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构成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法定事由。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这个问题,想必大家读完上面的内容已经有所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可以关注我们的网站,每天都会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