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继承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
法律没有规定‘’继承人必须先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后才能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偿还与其遗产继承因为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而实际上是两个法律问题。
债务人死亡后,如果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一致,继承人可以不考虑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问题而进行遗产继承。
这也就是说,债权人应当及时依法主张自己的债权,一旦知道债务人死亡,第一时间既可以向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将债务人名下财产依自己的债权额度依法予以保全,然后依法以债务人的所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共同被告提起债务偿还之诉。
如果债权人没有及时主张债权,待到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人)遗产继承完毕再主张债权,就会增加很多周折。
债务不继承。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一说,反而实行的是人死债消。
不过,死者如果有遗产,当先将遗产用于清偿债务。清偿债务后遗产如果有剩余,则剩余部分遗产可以被继承。 清偿债务后如果没剩余了,那么没得继承。遗产全部用来偿还债务了还不够,仍有债务没还清,那么此部分债务作废,债权人不能要求继承人继续还债。
如果继承人想要继承死者的遗产,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代为偿还相关债务。
当然如果继承人自愿承担相关债务,法律也不禁止。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因此,继承遗产之后,应当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首先,债权作为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债权具有相对性但不具有继承性。因此,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如果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亲还债,法律也不干预。
其次,在债务人有遗产的情况下,遗产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遗产已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