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后房子归妻子吗
丈夫意外去世,我们的房产是否都归我一人所有呢?我的公公婆婆是否有继承权呢?鉴于这种情况,小编特将丈夫死后房子是否归妻子的情况与大家分享一下。
根据继承法来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妻子不是唯一继承人时,如果丈夫去世时他的父母仍然健在,或者夫妻双方生有子女,并且他也没有订立遗嘱只让妻子独自继承他的遗产的,那么该房屋属于他的份额就将作为他的遗产,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则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妻子、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
简单来说按照上述继承方式,首先你有50%,然后另外50%,你,你们的子女,他的父母,都享有继承权,一般是均分,如果子女不止一个,有几个算几份。
上述说的是共同房产的情况下,若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有该如何确定呢?首先需确保是否为女方婚前财产,一般就要举证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