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分居满2年
如何证明分居满2年
常住人口登记材料
《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证明分居两年是非常困难的,最有力的证据是在律师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订立分居协议,在法庭上提交的这一证据的,法院比较容易认定夫妻分居的事实。另外,还可以提供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有些夫妻因为住房条件限制,只能住在一个屋檐下,却早已没有夫妻之实;而有些夫妻分开居住,却仍然保持性生活。要证明夫妻之间连续满两年未有性生活,谈何容易?特别是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形下,这种个人隐私性极强的证据,就更难举出。所以,对于那些想依靠婚姻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希望法院判决离婚的人,着实需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法院判决离婚的根本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但是由于这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法律上列举了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具体情形,但是实践中,不少人错误认为“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对婚姻法错误理解。法院不会单纯以“分居满两年”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它会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包括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性。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同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故主张分居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的分居证据有: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或者双方承认分居的录音;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长期以该居住地址接收包裹信件等证据;
3、居委会居住证明,网格居住登记信息,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共同朋友、亲戚或邻居的证人证言;
6、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分居文书,EMS邮寄,备注:分居协议书,保留邮寄底单及送达信息。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你。
夫妻分居的现象在当代社会已经变得很常见,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其实这个观点是往往是人们产生的一种误区。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只是离婚的一种理由和情形,并不是只要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了。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如何证明分居满2年“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