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领证共同买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两句废话开头,第一句:没有新婚姻法,中国现行有效的婚姻法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第二句:如果想问法律上的问题,最好把自己遇到的情况描述一下,描述的越清楚,得到的答案越清晰,不同清晰下,法律规定是不同的: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只有假设几种情况,
未领结婚证,买了房子,产权登记是两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俗的讲,房产证如果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原则是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未领结婚证,买了房子,产权登记在一个人名字,后来也没有补办结婚证。这种情况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未领结婚证,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买了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后来又补办了结婚证。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未领结婚证,一方买的房子,结婚后,双方对房产有明确的约定,约定房子为共同财产。房子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依我之见:未领取结婚证书,你们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
我国一九九四年二月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自此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同居关系。那么,男女双方同居期间共同出资所购房屋在法律上如何处理呢?
A,如果同居期间二人共同出资所购房屋后在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上只有其中一人,该房法律上只承认‘’一人所有‘’,而非‘’同居二人共同所有‘’。
B,如果同居所购房屋系共同出资,且在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书上有同居二人名字的话,仍不是同居共同所有,而只能适用‘’合伙关系‘’,根据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各自对该房的产权份额。
C,如果同居二人购买房屋并在房管部分办理了产权登记,随后二人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该房属二人同居期间的‘’婚前财产‘’,其所有权和占比分额适用上诉A丶B。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新婚姻法未领证,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吗 ?自从国家颁布了新婚姻法以后,就不承认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过去的习惯法。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把这种男女关系看成了是属于非法同居。
但是对同居时期所生下的孩子,在抚养上负有完全相同等的法律责任。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受同等的接受教育权,医疗保障权和生活上的被抚养权。非婚生子女在长大后,有担负起父母的赡养责任以及对父母的财产继承权。
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只要双方有特殊的约定,比如说签订什么协议,或者是合同书一样,类似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共同买的房屋,就是共同的合法财产,是能够得到法律认可的。